达泽塑料制品聚乙烯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奎屯 (略) 委托乌鲁木齐天 (略) 承担“达泽塑料制品聚*烯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达泽塑料制品聚*烯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2-1号,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 84°59′35.358″,N 44°33′44.815″。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在现有3个闲置生产车间内安装造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水带生产线及滴灌带配件挤出生产线等。年产再生塑料颗粒约5000吨,生产滴灌带、水带及滴灌带配件等约2500吨。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奎屯 (略)
联系人:邵总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天 (略)
地址:新 (略) 新市 (略) 华联大厦A座8F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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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奎屯 (略)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