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偃师分公司零星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招 (略) (略) 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偃师分公司零星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2;
1.3服务内容: (略) 偃师分公司所属的房屋、地坪、水、电、暖气等维修;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项目内容:零星维修定点供应商1家,服务期3年;
1.6预算金额:据实结算(注:本招标采购事项属意向性采购,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际发生业务,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期未足额提供服务的风险);
1.7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
1.8服务期: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级有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限制投标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5投标人须承诺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 (略) 72号( (略) 偃师分公司)202房间。
报名时提交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无行贿记录的承诺, (略) 站截图,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磋商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 (略) 72号三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及《 (略) 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使用单位: (略) 偃师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偃师区槐新街道 (略) 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略) 偃师分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件:“中国 (略) ”查询结果澄清函(格式) (略) (略) 公司:本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依据招标公告要求在“中国 (略) ”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果有)进行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1、投标人单位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2、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3、委托代理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4、项目负责人(如果有)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经自行核查本投标人的(“N”篇裁判文书)以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N”篇裁判文书)、委托代理人的(“N”篇裁判文书)、项目负责人的(如果有)(“N”篇裁判文书)与本投标人及人员无任何关系。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来本投标人不存在司法机关裁定的单位或个人行贿行为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特此声明。若发现本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以及履约能力考察过程中存在与上述声明不符的行为,本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投标人(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N”指查询后实际检索到的篇数,该篇数应与“中国 (略) ”截图中的篇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