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略) (略) (略) 的委托,拟就“夷诚置业江语城房地产新建项目临时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夷诚置业江语城房地产新建项目临时配电工程。
2.项目最高限价:
10kV工体线江语城施工电源配电工程:人民币(略).28元;
10kV城乡线江语城开发项目迁改工程:人民币(略).15元;
10kV城乡线两桥一带景观照明箱变迁改工程:人民币(略).60元。
3.采购内容:
10kV工体线江语城施工电源配电工程:(1)新建10k (略) 全长0.225kM,其中0.215km,导线采用ZC-(略).7/15kV-3*120mm2型电力电缆,0.010kM导线采用ZC-(略).7/15kV-3*70mm2型电力电缆。新建1*2两孔排管混凝土包封全长0.065km,,检查井2个;(2)新增630kVA箱式变压器2台(含基础),接地装置系统2套。
10kV城乡线江语城开发项目迁改工程:(1)拆除10k (略) 全长0.145km,低 (略) 全长0.569km,电杆13基;(2)新建10k (略) 全长0.231km、0.4k (略) 全长0.324km,、0.4k (略) 全长0.253km、新增锥形水泥电杆5基。
10kV城乡线两桥一带景观照明箱变迁改工程:(1)位移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2)新建10k (略) 全长0.115km, 导线采用ZR-YJV-8.7/15kV-3×70mm2型电力电缆。新建0.4k (略) 全长0.230km,导线采用ZR-YJV-0.6/1kV-4×150mm2型电力电缆。新建2*2四孔非开挖拉管全长0.105km, 检查井4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5.工期:60日历天。
6.建设地点: (略) (略) 。
7.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供配电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的产品,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通电。
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合格标准、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略)-2018)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11.供应商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 (略) 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1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14.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各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湖北 (略) ( (略) (略)城 (略) 解放大厦四楼414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 时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请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城 (略) 解放大厦四楼409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1月3日9 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城 (略) 解放大厦四楼409室)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信息发布媒体及期限:
(略) 政府 (略) (http://**),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冯川鄂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城长江大道 70 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苏蓉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城 (略) 解放大厦四楼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