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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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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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口 (略) 年产2万吨低碳无碳铝质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 | 营口 (略) | (略) | 营口 (略) 年产2万吨低碳无碳铝质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总投资22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及原有厂房,购置颚式破碎机1台、对辊破碎机1台、干燥窑(电)3台、压砖机7台、混料机5套、振动筛1台、斗式提升机1台、电锅炉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产 2 万吨低碳无碳铝质不烧砖。 | 废气 破碎线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混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粉尘经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烘干产生的粉尘排气筒与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3)并联。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 -2018)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周围区域地势较为开阔,周围多为同类型的镁制品工业企业,距离居民等敏感目标较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落地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处理;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带走;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和转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