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省五河治理防洪 (略) 市防洪三期施工
(略) 补遗
各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8)款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其他要求中:“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略) 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现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略) 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
2、原招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7、投标人须将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略) 保证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现修改为“17、投标人须将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略) 保证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其他内容不变。
(略) 市五河治理防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