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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科 (略)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 (略) 69号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略) 法定代表人 骆宗安 成立时间 2017-12-07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UQXJN5H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增材制备技术开发与装备制造、工程安装;高性能金属材料制备技术开发与装备制造、工程安装;特种焊接技术开发与装备制造、工程安装;材料实验技术开发与智能化装备制造、工程安装;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信 (略) 络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废旧金属、物资(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略)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股东数量(个) 1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1 骆宗安 58.6720 2 辽宁利盟校企 (略) 10.40 3 沈阳信捷 (略) 10 4 苏海龙 5.6 5 王国栋 4.16 6 董彦国 3.0080 7 冯莹莹 2.5880 8 吴庆林 2.3480 9 李同立 2.0080 10 王玉斌 1.216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23.* -268.* -26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734.* 279.* 3454.*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2-29 127.* 13.* 1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588.* 300.* 3287.* 备注 其
他
披
露
事
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沈 (略) 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科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勤评报字〔2023〕第153号)显示: 1.车辆登记证丢失,截至出报告日尚未补办; 2.账外资产域名kajmt.com,注册日期为2018年4月26日,到期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经询问被评估单位,该域名已进行续费,但尚未更新证书。评估 (略) 站查询得知该域名到期时间为2028年4月26日。 3.隐蔽工程现场无法勘察,以被评估单位介绍为准。 4.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权证,企业出具相应事项说明,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因此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评估过程中,企业根据《房屋面积测算报告》对未办理权证的建筑面积进行申报,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 5. (略) 目前发展状态以及未来经营方向规划,经《停止对“一种板带热镀锌模拟实验机”等八项专利维护的股东会决议》,八项专利维护至2023年9月份,将停止缴纳年费,主动放弃维护专利,并将专利进行公开。八项专利明细详见报告原文。 6.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1项发明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1项域名,具体明细详见报告原文。 7.被评估单位2019年获取土地时,符合优惠政策目录条件,以优惠价购买土地。截至评估基准日,优惠政策目录扩大,购买该地依旧享受优惠价。如政策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8.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出资截止时间为2050年12月31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认缴出资额*元,实缴出资额*元。本评估报告假设各股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缴,如有偏差,评估值需重新核定。 以上信息为摘录信息,具体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三、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对转让标的均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沈 (略) 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科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勤评报字〔2023〕第153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10F0381号)、《法律意见书》、股权转让方案以及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备查文件,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