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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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 (略) 内涝点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2)于2024年11月29 (略) (贵州省· (略) )、贵州省 (略) 发布招标公告。 现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现变更(澄清)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澄清)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内容不一致。 现变更澄清为: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
招标人:息烽县综合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2月0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