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心供氧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供氧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技术 参数 | 预算 |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中心供氧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立式液氧储罐 | 2 | / | 详见附件1 | 172 |
汽化器 | 1 | / | |||
负压吸引机组 | 1 | 含真空泵*2、真空罐、汽水分离器、负压自动控制柜、报警装置、废液罐等 | |||
空气压缩机组 | 1 | 含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干燥机*2、储气罐、自动控制柜、报警装置等 |
三、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对本项目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中心供氧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扫面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制作成一个A4纸幅面的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 *@ q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彭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937-*,*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