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4年吉林省长岭县水毁农田恢复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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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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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024年吉林省长岭县水毁农田恢复提升项目 |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六合元村,长岭县腰坨子乡战胜村、太阳村,流水镇号力宝村 | 长岭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吉林省 (略) | 2024年吉林省长岭县水毁农田恢复提升项目分别位于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六合元村,长岭县腰坨子乡战胜村、太阳村,流水镇号力宝村等三个乡镇共计四个自然村。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工程、 (略) 工程及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亩。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 | ⑴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自然蒸发,不外排。运营期无退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施工期扬尘采用加强施工期管理,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来往车辆主要为农耕车辆,主要集中在秋收、春耕季节,基本无其他车辆通行。农耕车辆产生的尾气较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施工机械,如运输汽车、推土机等。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农耕车辆噪声、灌溉水泵噪声建议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少其对操作人员及外环境的影响。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渣,与泥浆一起全部进入泥浆池沉淀,上清液可回用,泥浆干化后就地掩埋;运营期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利用,农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施工结束后采取占地恢复措施,保护表层腐殖土,临时堆存场做好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临建设施及时拆除,施工结束后,各扰动区域及时回填表土,土地复垦,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