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新能源汽车科创产业园(一期)(监理) 项目批准机关: (略) (略) 立项文件号:2401-*-04-01-* 招标单位(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地点:江南街 (略) 和江南大道交叉以东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临海新能源汽车科创产业园(一期)(监理),包括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幕墙工程、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电力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包含空调、电梯、智能化设备、空气源热泵机组、充电桩等设备)、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的监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有资金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460.*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完成所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结束,不包括停工期间及保修期服务时间。 二、招标文件公示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4年9月19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 (略)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点: (略) 椒江区爱华·新台州大厦16A 联系人:胡郑蒙卡、金青雅 联系电话:0576-*,* 代理机构邮箱:*@*q.com 传真:0576-*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