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变压器,电抗器,滤波器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变压器,电抗器,滤波器的制造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6号厂房,拟投资2000万元,购置自动绕线机、焊锡机、含浸机等设备。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铜/铝箔,线材,电容,电阻丝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变压器5万只、电抗器5万只、滤波器3万只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浸漆、烘干废气密闭收集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0.72t/d)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活性炭、废绝缘漆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应建设规范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存储间、浸漆房等部位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VOCs为0.29t/a。根据承诺,在本项目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建成投产并实际排放污染物前申请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否则不得进行调试和生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