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广 (略) 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端州区双龙片区D-1街 (略) 北侧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 (略) 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端州区双龙片区D-1街 (略) 北侧,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03m2。总投资*万,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定制家具制品生产及销售,以木板材、铝型材为主要原材料,年产*套定制家具产品(约合*m2),其中木制品占比99%(*m2)、铝型材制品占1%(*m2)。项目主要建筑为混凝土钢结构厂房,包括4层生产车间、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分别为*.51m2、7153.3m2),以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295.22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 (略) 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装修废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建筑土方需采取密 (略) 遮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可较大程度地减少项目粉尘和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铝型材(切割、剪裁、钻孔)、木板材(开料、排钻初加工、锣制、砂光、雕刻、打磨、抛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厨房油烟。铝型材产生的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易沉降,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木板材的开料、排钻初加工粉尘产生量较大,拟在二楼、三楼、四楼处进行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各自配套“中央布袋集尘处理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DA004、DA005),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在锣制、砂光、雕刻加工区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打磨、抛光工序均在密闭打磨抛光房进行,拟设1个打磨区、1个抛光房,拟在打磨区和抛光房设置“水帘柜”对初磨、油磨、抛光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负压密闭房+水帘柜”能够有效地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工序有冷压、喷胶工序;底漆房、面漆房、UV自动喷涂线废气、喷雾。冷压、喷胶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四楼底漆房废气采用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整体负压抽风收集的UV自动喷涂线废气,一并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面漆房废气采用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VOCs、二*苯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第Ⅱ时段排放标准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食堂设3个基准灶头,拟采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少。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油烟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中的“中型炉灶”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喷淋塔用水、水帘柜用水、喷枪清洗用水、员工生活办公用水。喷淋塔用水、水帘柜用水定期采用混凝沉淀方法处理,使污染物混凝成沉渣后清捞,经处理后的喷淋塔废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部分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消耗部分定期补充即可。喷枪清洗废水集中收集至封闭的塑料桶暂存,定期 (略) 清运处置,不外排。员工生活办公用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项目近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格栅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集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 (略) 洒扫,不外排;远期,待双龙片 (略) 及污水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格栅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入双龙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 (略) (略) 。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振捣机、电焊机、卡车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80~90dB(A)。通过合理安排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等措施,项目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60~85dB(A)之间。一般建筑隔声量为10-15dB(A)之间,仅通过门窗隔声量为5-10dB(A)之间。可采取优先选择先进的、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以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设置适当的隔声屏障、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选择合理的设备摆放位置等措施,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施工期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铝型材加工产生边角料;开料及排钻产生木板材边角料;封边产生胶条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弃布袋;一体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冷压、喷胶、喷漆产生废原料包装桶(罐);喷淋塔及水帘柜产生沉渣、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废活性炭;铝型材加工产生废乳化液;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生活垃圾。其中铝型材加工产生边角料、开料及排钻产生木板材边角料、封边产生胶条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弃布袋、一体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都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即可。冷压、喷胶、喷漆产生废原料包装桶(罐)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故本项目废原料桶(罐)定期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喷淋塔及水帘柜产生沉渣、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废活性炭;铝型材加工产生废乳化液等都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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