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略) (略) 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 (略) 政务服务中心220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链接 |
1 | (略) (略) (略) 工程项目 | (略) (略) 辽南大街北段123-15号 | (略) (略) (略) | 营口良诚 (略) | 2024年12月23日 | http://**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