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考试系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JCSCGJHBA488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考试系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安徽三联交通 (略) | (略) 高新区华佗巷88号 | 183 | 18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安徽三联交通 (略)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李培杰,高彤,杨志(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 (略) 场调节后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元。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场调节后按照采购预算的0.5%收取采购需求编制费0.*元。共计3.*元。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以电汇或现金形式支付给甘 (略) 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采购需求编制费共计3.*元。
收费金额: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金 (略) 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 (略)
地 址: (略) 七里河区秀川街道 (略) 1128号保利中心写字楼922-92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张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