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废气焚烧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电子邮箱: *@*ttp://**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 (略) 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四氯#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 (略) (略) 内。 | 山东 (略) | 山东典图 (略) | 一、项目拟投资#元,依托四氯#烯焚烧装置一期焚烧炉部分框架,建设废气、废液焚烧炉一座,设计规模:废气300kg/h,废液600kg/h。项目建成后,新建焚烧炉与企业现有设计规模1900kg/h的二期焚烧炉同时运行,共同 (略) 现有废气、 (略) 置工作,互为非正常工况条件下的备用装置。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焚烧废气经一套“SNCR+急冷塔+三级水洗+二级碱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二次升温+SCR”净 (略) 理后,通过1根高35米、内径0.65米的排气筒P1排放。焚烧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的重 (略) 标准;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类、CO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表3中要求;氨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表15 SNCR-SCR联合脱硝氨逃逸浓度标准要求;VOCs、#醇、一氯#烷、二氯#烷、三氯#烷、四氯化碳、1,2-二氯#烷、三氯#烯、六氯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为尿素溶液储罐呼吸废气,废液与废气管道密封点泄漏废气。废气、废液输送管道密封点定期进行LDAR检测。厂界无组织NH3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余热锅炉排污水、碱洗塔废水、湿电除尘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其中余热锅炉排污水、碱洗塔废水、湿电除尘废 (略) 现有三效蒸 (略) 理后与设备及地面冲洗水一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再与循环冷却排污水混合后排入淄博 (略) 。 (三)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三效蒸发废盐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略) 标准要求。 (五)企业须规范 (略) 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略) 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