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 (略)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 *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 * 年3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 (略) (对外经济发展科), * 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略)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 *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略) 区科技工业商 (略)
* 年2月7日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