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2-2025 年)》通知》(云环通(2022)165 号)等文件精神,企业将于2024年8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企业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理三峰 (略)
法人代表:王维训
企业所在地:云南省 (略) 海东镇杨柳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文亚 *
二、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
(1)原辅材料情况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城市生活垃圾
(2)产品情况
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设计最大产能为:由大理三峰 (略) 投资 (略) 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1200吨/天,分两期建设,发电装机容量为24MW,年发电量为*万kWh。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为*49W,有效期限:2022年12月19日至2027年12月18日。我公司设置了焚烧系统烟气排放口(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9个),编号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11。
(1)监测情况
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每年对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和噪声进行了检测,均达到排放标准,未发现污染物超标情况。
(2)废水
废水(含渗滤液、生活废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无废水外排。
(3)废气
厂界无组织及有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设备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减噪防噪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2#焚烧系统飞灰经螯合剂+水泥稳定固化检测合格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另外,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属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委第三方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其他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布袋、废油漆桶、废液。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024-007-L)。我公司将在 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环境信息公开的意见看法。在企业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 (略) 提出宝贵意见。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文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