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增产对讲机通讯设备及其配件*件、电子系列用品(报警器)*件、手机或移动电话及其配件*件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霞美镇邱钟街82号,属扩建项目。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无新建生产型建筑,在原生产厂房1层注塑、加工车间新增注塑成型机,提高生产规模。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已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产对讲机通讯设备及其配件*件、电子系列用品(报警器)*件、手机或移动电话及其配件*件。项目总投资*元,职工定员50人,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约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2)联系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1)评价机构名称: (略)
(2)评价机构地址: (略) (略) 省新镇西埔村金丹96号
(3)评价机构联系人:阮先生,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