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办理清远市西牛麻竹笋仓储冷链物流和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七条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府〔2024〕19号)第二、六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略) 有关农业项目工作会议纪要》(〔2024〕84号)精神,原则同意清远市西牛麻竹笋仓储冷链物流和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12-*-04-01-*)。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九龙、水边、横石塘、西牛镇以 (略) 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3座麻竹笋标准化收储基地,1座5000平方米综合型仓储冷库和2座麻竹笋标准化加工厂房。其中,麻竹笋标准化收储基地分别选址于九龙镇、水边镇、横石塘镇,每座占地20亩;综合型仓储冷库选址位于西牛镇,规划总占地20亩,计容面积5000平方米;麻竹笋标准化加工厂房分别选址于西牛镇、 (略) ,每座占地20亩,建设标准化加工厂房面积*平方米,配套供电、给排水、停车等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2.*元,基本预备费用1129.*元。项目 (略) 财政统筹支持专项债、特别国债等方式依法依规解决。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22个月。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七、你公司应当通过广东省投资 (略) 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22〕93 号)、《 (略)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略) 源头治理欠薪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的通知》(清治欠发〔2023〕3 号)要求,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九、项目应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1〕1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 (略) 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23〕34 号)有关要求建设。
十、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三同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规划、条件和标准,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
十一、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相关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