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水河调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金水河调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金水河调洪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为金水河调洪工程, (略) 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的补充,工程拟对金 (略) (略) 靶场段河道进行扩挖治理, (略) 靶场位置新建拦河闸1座,依托两侧河谷形成一定的调蓄库容,对金水河郭家咀水 (略) 靶场5.34km2控制流域面积产生的洪水进行拦截调蓄,按照遭遇200年一遇洪水不下泄,200年一遇以上洪水控泄的方式进行运行,以保障下游河段防洪安全。同时为了便于分洪, (略) 下游70m处设置分洪闸1座和拦河闸1座。
二、项目主要环境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2.1地表水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停滞区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进出口车辆冲洗废水、泥浆废水、基坑排水。
基坑水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基坑内设置集水坑,基坑排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2h以上后,用清水泵抽出,排至下游河道;停滞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向泥浆池投加絮凝剂,泥浆废水在泥浆池絮凝沉淀后可用作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每个施工生活区设置1处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期工程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导流对水文情势的影响一般表现为水流流向及河道流量的改变,本工程施工时段主要安排在非汛期,两期围堰施工,不截断河流,施工导流期间仅导致局部河段变窄,河水能通过另一半正常流动,不会影响下游河段的流量过程,对下游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施工期由于围堰施工及拆除在作业场地周围将会局部的扰动河底,故而会使局部水体中泥沙等悬浮物增加,一般在采用围堰法等环保的施工工艺下,水下构筑物周围约100m范围内的水体中悬浮物将有较为显著的增加,随着距离的增大,这一影响将逐渐减小,在距施工点200~300m外,悬浮泥沙的影响基本很小,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一影响将很快消失。
2、运行期
本工程运行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拦河闸上游及下游径流条件、水面面积、水位水深、流速、水温的影响。
(1)水文情势
本工程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得到合理处置,正常工况下对附近河道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正常蓄水位127m,库容*m3,拦河闸闸前水文情势发生较大改变,水位、水面宽度等增加,流速减小,并且距离拦河闸越远,水文要素变化越小。
相比建闸前,受金水河整体调度运行的影响,建闸后下游河段不再存在断流现象,经工程调蓄后,能够保证下游生态流量,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与建闸前相比,拦河闸下泄流量水温较天然水体变化较小,不会对库区及下游河道动植物生境造成较大影响。
(2)水温
结合工程调度运行情况,非汛期靶场拦河闸完全开启式,金水河水深仅1m,上下层水温差异很小;洪水期间,上游来水短时间蓄积后即按调度模式进行控泄,垂向也水温差异同样很小。
本工程运行后,由于蓄水造成蓄水区水体温差较小,不会明显改变蓄水区及下游河道生态环境。
2.2地下水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行期生活污水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正常工况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根据本次评价期间地表水补充监测数据,地表水体中pH、氨氮、氟化物、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正常情况下,工程蓄水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运行期工程蓄水后,对两岸地下水水质进行一定补给,补给量不大,目前周边区域地下水存在超采现象,拦河闸建成后,对两岸地下水进行一定量补给,能够涵养两岸地下水水源。对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影响不大,发生土壤盐渍化可能性较小。
2.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沥青烟气、加工厂木材加工废气、焊接烟尘等。
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出入 (略) ;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采取篷盖密闭, (略) 线、时段行驶;施工区配洒水车,根据气候和施工场地、道路状况洒水降尘;对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临时堆场 (略) 覆盖及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合格燃料,定期对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进行监测。本工程运输车辆选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优先选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本工程挖掘机、推土 (略) 移动机械使用选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优先选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 (略) 移动机械。
本工程使用商品沥青,不在现场设沥青拌合站,不存在沥青熬制烟气,但在沥青摊铺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沥青烟气。本 (略) 面工程量较小,且持续时间较短,污染源呈线性分布,易被稀释扩散,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木材加工车间对少量外购木板进行切割,按截面尺寸配制模板,模板运至施工现场进行组装支模。木材加工产污环节为外购木板切割过程产生粉尘,对切割区进行喷雾抑尘,本工程木材切割量较小,粉尘产生量较少,切割粉尘粒径较大,切割粉尘经加工区喷雾抑尘和车间厂房阻拦,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粉尘极少。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工程施工现场少量钢材使用焊机焊接,焊接过程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工程选用低污染的焊接设备;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减少因焊接设备运行状况不佳造成的烟尘污染。
工程区地势开阔,空气扩散条件较好,通过采取相应的扬尘、废气控制措施后,产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运行期
运行期工程不设置锅炉等采暖设施,动力和采暖使用电能,运行期无废气。
2.4声环境
1、施工期
根据预测分析,施工机械主要影响范围在200m内,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下,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输 (略) 线两侧存在居民区,流动声源在夜间会影响居民的夜晚休息。工程施工期间采取重型运输车辆 (略) 尽量避绕敏感点,并采取减速缓行、限制鸣笛等措施。交通运输噪声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卷扬启闭机运行产生噪声,噪声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工程运行期对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区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2.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隔油浮渣、废弃泥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隔油浮渣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清运处理。设置泥浆池(内设泥浆循环池和泥浆沉淀池),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池体内沉淀物为废弃泥浆,由吸泥车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填埋场处理。
2.6土壤
施工期通过加强生产物料管理、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防渗设计,不会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区域土壤含盐量(SSC)较低,运行期工程蓄水对地下水补给量较小,不会对地下水水位造成明显变化,本工程运行后不会明显造成区域土壤盐化。
2.7生态影响评价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水生及*生动植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各个方面均会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对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景观方面的影响尤为突出,即工程建设将会降低植被覆盖度,加剧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景观。工程进入运行期后,按要求进行复垦、绿化,所以对环境生态的负面影响已经显著减轻,生态环境得以恢复改善。
2.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在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特大洪水的环境风险、溃坝事故引起的环境风险及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环境风险。根据分析,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其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环评主要结论
(略) 金水河调洪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本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分为施工期“三废”的排放对评价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工程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报告书结合工程特点,分施工期及运行期制定了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在落实这些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电子文本查看链接:「征求意见稿- (略) 金水河调洪工程.pdf」http://**提取码: 09jd
纸质版文本查看地址: (略) 水利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覆盖区域: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项目的详细内容,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届时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组织人员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请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实施单位: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中 (略) 110号郑州水利大厦
联系人:张莹 电话:0371-*
评价单位: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 (略) 财富广场3号楼1303
联系人:张亮亮邮箱:*@*q.com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链接:http://**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水利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