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酉阳县浪坪乡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造及校门附属工程已由 酉阳住建委函〔2024〕1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浪坪乡中心小学校,建设资金:2024年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资金,现对酉阳县浪坪乡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造及校门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酉阳县浪坪乡初级中学。
2.建设规模:墙体拆除5.08立方米、新建隔墙2.07立方米、铝扣板吊顶103.4平方米、防火门更换8.61平方米、校门附属改造及水电安装。
3.本次比价最高限价:*.19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4.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酉阳县浪坪乡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造及校门附属工程施工图及图示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承包商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无。
3.缴纳比价保证金金额:无。
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人员具体要求:主要管理人员自行承诺按相关要求配备。
6.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申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参加比价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工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按照废标处理。
四、项目须知说明
1.参加比价单位中标后,在结果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比价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不诚信名单。支付办法详见合同另行约定。招标代理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时中标通知书一次支付。
五、比价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按“三重一大”要求自行组织3人或以上单数的相关技术人员。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 8月 5 日9:00时—2024年 8 月 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 (略)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报名。(原件核查)
七、公开比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参加比价单位于2024年 8月 9 日,时间10:00前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浪坪乡中心小学校会议室将比价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参加比价活动截止日期)。
2.比价文件每页均需盖比价人单位鲜章,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所有的比价文件统一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
八、比价办法
比价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报价为0元的均为无效报价,经评审合格的参加比价单位的有效比价总报价中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比价总报价为倒数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现场报名时的先后顺序抽签确定,比价函格式参考公开比价文件内容。
九、重新比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价人将重新比价:
1.比价截止时间止,比价人少于3个的;
2.经比价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价的;
十、纪律和监督
参与比价人不得泄漏比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与比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十一、违约处罚
1.中标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不能按照比价文件履约的,比价人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
2.其余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十二、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浪坪乡中心小学校
地 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浪坪乡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地 址: (略) 酉阳县桃源大舞台(财政局旁)
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
2024年 8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