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各债权人:
江西省上 (略) 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本案原定于2024 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江西省上 (略) 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因临近债权申报截止期尚有大量债权人还未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且已知债权人中有超过三分之二系外地债权人( (略) 本地),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质量,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5年1月16日(周四)下午14时30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线下会议地点为江西省上 (略) 第五审判庭(地址: (略) 上栗县李畋大道);线上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院《公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