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等相关规定,现发布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述
1、规划名称:
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2、规划范围:
本次总规划面积349平方公里,由西沟、太行水乡和通天峡-神龙湾-风子岭3个片区构成。
其中:西沟片区面积3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西沟村,南至石匣村,西至西沟村,北至石埠头村;太行水乡片区面积1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石城镇马塔村,南至石城镇老申峧村,西至北耽车乡王曲村,北至石城镇黄花村(原流吉村并入黄花村);通天峡-神龙湾-风子岭片区面积2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东寺头乡张家凹村,南至玉峡关镇(原杏城镇)北泉村,西至玉峡关镇赵城村,北至虹梯关乡虹霓村。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4、总体目标:
结合示范区发展性质及产业特色,将其打造成为国际一流康养度假目的地、全县产业集聚核心区和社会就业吸纳区,以及太行度假旅游翘楚,全系统体验“大美太行”的先导示范区域,进而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绿地生态景观及消防安全等控制性保障规划,达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具有不断创新、孵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
5、产业定位:
综合考虑示范区内的资源主要特色及其设立目的等因素,整体形成以文旅产业为主导,以中医药健康产业、现代特色农业为两翼,延展林业、养老、体育、演艺、教育等产业在内的“文旅+”多产业融合发展总格局。
二、规划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来自天然气燃烧废气、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公厕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2、地表水环境影响
①西沟片区产生的污水、雨水, (略) 政管道接入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②太行片区和通天峡-神龙湾-风子岭片区:景区集中建设区等污水量较稳定的区域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地浇洒、景观补水等,补充绿化用水,用于回用的污水应根据回用途径达到相关标准;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采用“联村”模式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后灌溉季回用于农田灌溉、道路洒水、景观用水等,非灌溉季优先回用,回用不畅时达标外排;在零散的村庄建筑布置化粪池+生态塘或沼气池+土地渗透,出水就地堆肥或用于农田灌溉。
一体式污水处理站:一体式污水处理站结合地形地貌,污水管道敷设条件及收集范围确定。主要布设在森林公园和景区集中建设区、相对集中的村庄等污水量稳定的区域,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地浇洒、景区补水等。
化粪池+生态塘或沼气池+土地渗滤,主要实在零散的村庄建筑布置,根据其污水量不稳定,生活污水纳管困难等特点,在住户周边结合农田建设生态塘,经过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的污水,可以利用周边的菜园或透水性地表,直接将经过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的污水流入到土地地表,通过天然蒸发和土壤的自然渗透使得污水得到净化。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规划涉及的各类建设项目:展览体验类、拓展类、休闲类、表演类、农业观光类、住宿类、餐饮类、商业类、安全及综合管理类等,不会对地下水进行集中开采,不会影响范围内地下水位情况,区域内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环节为:各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处理构筑设施、管道、沟渠等渗漏,污水渗入地下水层,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区域内污水管网发生渗漏;生活垃圾堆放时,在降雨等情况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细菌等将随雨水转入地下,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园区内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旅游垃圾。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应由村委会统一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可进行分类筛选后采用静态堆肥处理,不能做肥料的垃圾,统一收集运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将垃圾随地倾倒堆放。景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应由本景区行政管理单位统一负责收运,规划要求景区的旅游产出的垃圾清运采用密闭式并运送到就近的压缩转运站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垃圾填埋处理场处理,旅游垃圾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5、生态环境影响
园区规划实施后,将对园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规划导致园区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发生较大改变、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区域原有生态系统组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等。
规划实施后,通过绿地规划及水体规划,可以提高生态景观多样性,同时利用高等级的水体和绿地景观所产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可以对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有很大的补偿作用,同时合理规划园区内的生态绿地、水系与各功能板块,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生态系统,可以保障园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提升区内生态系统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同时通过严格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排放,合理处置固体废渣,防止对园区周围农田、土壤造成影响。所以,在示范区建设严格落实规划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园区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燃气、供热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对区域煤炭消耗量的替代,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增加清洁能源使用量;排水、环卫设施的完善,可降低区域无组织大气污染源(恶臭等)的排放。
(2)道路交通体系:在完善现有交通体系的基础上,规划便捷高效的内外交通网络,路面硬化及生态停车场的建设,都有利于控制扬尘,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示范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能源结构清洁化、产业结构转型、交通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4)现有工业企业提升改造:对于示范区内现有工业企业,环评已提出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远期随着规划实施,这些工业企业将逐渐腾退或转型升级,示范区以生态文化旅游为主导产业,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应当对各池体底部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巡检,杜绝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发生。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做好防渗措施及排水设施,降雨时尽量将冲刷过生活垃圾的雨水引入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影响。综上,规划对区域第四系孔隙水和岩溶水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规划范围内有村庄等噪声敏感点,因此,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缓园区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对于其他主干道和次干道通过非敏感区域的路段设置绿化带。应加强道路车辆管理,特别是驶入敏感区域的车辆,必须禁止鸣笛,严格控制车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示范区产生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均不会对土壤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耕园地、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污染会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在完污水处理实施及管网防渗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有机农业种植、控制耕园地农药化肥施用量、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措施后,会减轻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综合考虑园区规划要素、规划建设的生态影响评价结果以及平顺县生态环境特征,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思路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建设生态型园区;强化各片区内部生态建设,净化和改善园区的生态环境;加强园区周边生态隔离带的建设,净化和控制污染影响范围;生态建设和绿化应与各片区周边乡镇绿地景观系统保持一致,增强园区景观协调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示范区在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 (略) 、 (略) 、平顺县对示范区所在区域的总体要求, (略) 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平顺县总体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相协调。评价认为,区域资源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在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措施后,园区规划建设带来的生态及环境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规划总体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放置于环评单位,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主要就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针对规划的开发与相关法规、政策的符合性以及规划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环保措施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环评单位或委托单位联系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九、委托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平顺县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环评单位:山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宁门西街312号世纪嘉年华写字楼1003室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