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振太镇农业产业园区综合体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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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镇沅县振太镇农业产业园区综合体建设项目(EPC+O),已由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镇农领办复〔2024〕1号 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云南瀚明瑞 (略) 受招标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EPC+O,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沅县振太镇农业产业园区综合体建设项目(EPC+O)。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流转土地143.8亩,建筑总面积为*.5平方米。拟完成基础建设(三通一平)、土建工程、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和其他工程建设内容。 2.2.1、基础建设(三通一平) (1)场地建设:场地开挖*立方米;土方回填、压实*立方米。 (2) (略) : (略) 长1300米,宽5米,垫层厚0.25米,排水及相关附属设施。 (3)用水:引水主管道(50PE管)架设1300米;(40PE管)架设4000米;(32PE管)架设3500米。 2.2.2.土建工程 (1)新建钢架结构智能化食用菌种植大棚*平方米。 (2)新建钢结构仓库用房170平方米。 (3)新建砖混结构管理用房11.5平方米。 (4)新建宽6米长12米桥梁一座。 (5)新建毛石混凝土挡墙280立方米。 (6)新建C25混凝土三面光沟960米。 (7)新建C25混凝土浇筑200立方水池一座。 2.2.3、设施设备 (1)供热700公斤锅炉设施15套。 (2)自备电源4套。 (3)电动门1套。 2.2.4、配套设施 (1) (略) 设施建设1项。 2.3 项目地点:振太镇兴隆村。 2.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元。 2.5 招标范围:完成镇沅县振太镇农业产业园区综合体建设项目(EPC+O)相关(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项目建设部分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委托需求为准。 (4)运营部分:按镇政府要求建立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项目采取“党组织+企业+村集体+农户”的模式经营,合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优选使用三个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就业,按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租赁,第一个周期为2025年至2029年,由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管理,第一个周期结束后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项目运营主体,负责镇沅县振太镇农业产业园区日常统筹协调,运营管理服务及运营期满后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等服务工作。 (5)运营租赁招标底价:*元/年(投标人运营租赁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工期要求: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以上成果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工程设计时间与施工时间重叠)。 2.7项目运营合作年限:5年。 2.8 质量要求:①设计部分:设计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达到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②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2013 )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0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此条仅针对施工项目企业)。 3.3其他: 3.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4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略) 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无需提供的须附情况说明)。 3.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 (略) ”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略) 页截图。 3.3.7其他人员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月 14 日18:00时至2024年 6月 20 日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点击切换至“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5.2网上递交: (略) 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点击切换至“ (略) ”)(网址: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 (略) 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点击 (略) (网址:http://**#/homePage)。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 (略) 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 (略) 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沅县振太镇紫云二街 联 系 人:周高平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瀚明瑞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滇池境界9栋14楼C2号 邮 编:* 联 系 人:贺涛、徐天富 行业主管部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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