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 (略) (略) 岭南初级民族中学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岭南初级民族中学校园内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三、调整的理由: 1#学生宿舍楼、4#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由于新旧规范交替总建筑面积有所增加。
四、调整的内容:
1#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由4065.89平方米调整为4387.80平方米。
4#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由3399.2平方米调整为3665.85平方米。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五、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七个工作日)
因总平面图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略) 窗口(联系电话:0772-*;邮编:*)。
附件:1、 (略) 岭南民族初级中学扩建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之前批准的原总平图【审批盖章版】
2、 (略) 岭南民族初级中学扩建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之前批准的总平图—拟调整规划总平图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