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 (略) :
报来“关于 (略) (略) 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 (略)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 (略) )、《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5次〔2022〕3号)、《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八届〔2022〕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 (略)
项目统一编码:2203- *** -04-01- ***
三、主要建设内容:起 (略) (略) ,道路全长约961米, (略) 面宽30米, (略) 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铺装高压机制透水砖,路缘石采用花岗岩, (略) 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机电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 *** 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 (略) 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 (略) 、 (略) 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东源 (略) 《关于 (略) (略) 工程的用地意见》(东自然资函〔2022〕 (略) ); (略) 《关于 (略) (略) 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2〕 (略) );《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5次〔2022〕3号);《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八届〔2022〕5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 (略) (略)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东府函〔2022〕 (略) )。
八、项目采用容缺承诺制,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2〕 (略) 文要求修改及调整完善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用途,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