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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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 | 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359油库北侧 | 黄山市 (略) | 浙江 (略) | 项目永久占地 *** .38m2,临时占地 *** .1m2,总建筑面积: *** .01m2,年屠宰规模为40万头。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屠宰车间(局部2F),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 (略) 设置待宰栏、屠宰间、冷却排酸间、分割间、副产品加工间、固废暂存间、冷库、冷藏库等;新 (略) 房(4F),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为 *** m2,1栋研发楼(6F),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为 *** m2,配套建设门卫、停车棚等辅助工程,配套设置弃土场、废气治理、 (略) 理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 (略) 、厂区绿化等公用工程。 |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3米,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3)施 (略) 、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裸露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4)施工现场出入 (略) 采取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 (略) 。 5)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严禁超载。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 (略) 抛洒。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区政府市容环境卫 (略) 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 (略) 处理。 6)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7)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既可减少扬尘量,又降低车辆噪声。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 (略) 上的散装物流应及时清除。 8)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9)风速达到四级或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同时易起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石等)覆盖防尘网。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 (略) ),启动III级(黄色)预警以上,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 (略) 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0)弃土场设置防尘网、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每天洒水5次以上进行降尘。 11)当施工场地地表风速大于三级风力(风速大于5.4m/s)时,该气象条件下禁止施工,确保施工现场 (略) 分区域的TSP浓度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加强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直接排放;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 (略) 新塘村已建公厕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保证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新塘村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22:00~6:00)、午间(12:00~6:00)进行施工作业。 (3)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段联合作业,同时段联合施工的高噪声机械不得超过9台。 (4)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 (略) (略) 敏感点禁止鸣笛。 (5)优化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须 (略) 区域,远离项目场界。 (6)在厂区20 (略) 左、右两侧与新塘村1#声环境敏感点、2#声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声屏障。 (7)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 (略) 门取得联系, (略) 理各种环境纠纷。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挖掘的土石方、废建材(如砂石、混凝土、木材、废砖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基本无毒性,有害程度低,为一般废物,但处置不当,也会产生二次污染和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土方开挖量约7万m3,主要为地基和各 (略) 理池、应急池等建设需求,由于项目地块较周围地块地势较低,故开挖土方约3万m3回填用于项目区内的场 (略) (略) 铺设回填用土,约4万m3置于弃土场用于临时用地复垦消纳。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若 (略) 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苍蝇蚊虫、产生恶臭以及传染疾病等,从而给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2)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 (略) 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 (略) (略) 置。 ③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 ④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 *** .38m2,临时用地 *** .1m2,永久用地目前土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和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临时用地主要为使用水田、茶园、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等。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将使永久占地区域现有的生态环境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原有土地使用属性发生彻底改变,从农用、自然植被的土地变成工业城市建设用地。建设施工造成的这种生态变化是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大部分是不可恢复的。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弃土场产生的生态影响等。 ①施工过程中,挖方要及时运走或回填使用,无法立即回填的土石方要采取临时挡墙及遮盖措施。 ②工程施工尽量在秋、冬季少雨的时节进行施工,必须在春、夏季施工的,应关注天气预报,避开大雨或暴雨天气,并在雨水来临前做好水土流失防护,例如在临时堆置的渣土上覆盖一层塑料薄膜防止雨水冲刷,必要时在施工区域两侧设挡水设施等。 ③挖出的渣土应尽快回填,回填完毕后, (略) (略) 面再次硬化。 ④对施工场地、施工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进行防护,恢复植被,避免水土流失。对施工后遭到破坏的城市绿化带等,进行植被保护,种植易于生长的草,播撒草籽。 ⑤绿化带植被恢复时应遵从以下绿化的原则和措施:采用乡土树种, (略) 是容易成活、容易形成特色、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减少生态风险。 ⑥施工前,首先要对原有土地耕作层做保护性剥离存放措施,耕地表土剥离厚度为0.3m,园地及林地表土剥离厚度为0.4m,剥离后的表土将集中堆放在项目区的规划空地上且规划空地足以容纳剥离后的表土,在表土存放区周围采用1.0m高挡土草袋防护,两侧边坡和堆放区顶面均采用撒播草籽进行防护, (略) 位需修筑排水沟,以阻挡周边雨水。 6、景观影响 本项目开挖、回填等施工 (略) 在区域内原有自然景观有一定的破坏性影响,原是农业生态系统,主要景观是农田、山地、野草等,但项目建成后,将被错落有致的建筑、人工绿地、道路等代替。重点为项目施工过程中 (略) 涉及的区域进行景观防护措施,措施如下: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清除遗留渣土和垃圾, (略) 破坏的绿化植物按原有品种和数量进行恢复,使施工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貌。 ②应注意加强施工行为的管理,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尽量有序摆放,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外破坏植被。 ③做好施工车辆的清洗、保洁,尽量不要将车轮轮胎和履带上的泥土粘 (略) 上,渣土和易撒漏物料应使用封闭性较好的车辆运输,不得超载,注意避免沿 (略) 面。施工 (略) 面泥泞应及时冲洗。 森林植被恢复措施: 项目建设符合休宁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休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16~2020)和使用林地的规定, (略) 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做好调整工作,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造相同面积,相同林种的林木,确保区域植被量不减少。 临时用地复垦措施: 根据《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复垦尽量不改变其原来的使用功能。临时用地根据整治后的土地状况,按“ (略) 、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建立起新的土地利用体系,提高土地的生产力。通过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尽量使占有和破坏的土地得到恢复,最终恢复了土地的生产力,建立成了人工与自然复合的生态系统,形成新的人工和自然景观。将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项目待宰栏、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1# (略) 理后,由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2# (略) 理后,由15m高DA002废气排放口排放,; (略) 理站产生恶臭的污水构筑物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3# (略) 理后,由15m高DA003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经天然气清洁燃料替代、低氮燃烧技术控制,废气经 (略) 理后由15m高DA004废气排放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待宰栏采取干清粪工艺,对待宰栏的粪便及时清运、定时冲洗;屠宰间产生的胃内容物、废三腺、猪毛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对屠宰流水线加强清洗频次、集血槽密闭加盖及时清运;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清运、及时清洗、低温密闭暂存等无组织恶臭控制措施。 2.废水 雨水 (略) 区雨水管道,然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废水分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废水产生量共计 *** m3/d、 *** .9t/a。食堂废 (略) 理后和生活污水 (略) 理后,屠宰综合废水、车辆 (略) (略) (略) 理和循环冷却废水、反冲 (略) 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2)表3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 (略) (略) 理,尾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一级A标准。 (略) 理站的设计规模为800m3/d, (略) 理(格栅+沉砂+固液分离+隔油池+曝气调节池+气浮)+ (略) 理(A/O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 (略) 理工艺,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制冷压缩机、机泵、劈半锯、圆秀锯、抛光机、风机、空压机等。项目拟采取隔声罩、消声器、减振基础、 (略) 房隔音、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 (略) 界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相应标准,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物 屠宰间产生的猪血、猪皮、猪毛、内脏、头蹄尾、板油、碎肉、猪骨等作为副产品出售,实现资源化利用;待宰栏产生的粪便 (略) 理技术,干粪、肠胃容物收集后供给黄山 (略) 篁墩苗圃基地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猪、不合格酮体及病死猪、猪三腺等采取焚烧法 (略) 置, (略) 理站产生的隔渣、油脂、污泥等通过外运至黄山 (略) 处置。生活垃圾、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外运至 (略) 焚烧发电利用。 5.环境风险 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较少,通过严格按照各建(构)筑物用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屠宰车间、 (略) 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车辆冲洗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编制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物资,确保泄漏的物料、废水无法向地下入渗,即使事故状态下,项目泄漏的物料和废水等污染物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6.结论 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休宁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 (略) 进行的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正 (略) 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 (略) 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生产管理,积极规避环境风险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可行。 | 见项目文本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