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05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123 | 宗地总面积: | 3289.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乡南纪城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1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2023-391 | 宗地总面积: | *.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寨乡南寨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7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9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9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略)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2023-123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
2023-391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帐号:*
(略)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