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为: 2、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 2、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增加备注:“注: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审查项,增加备注:“注:评标委员会将验证以上原件的扫描件 ,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未按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a-限价权重(a值为50%)”,现变更为:“a-限价权重(a值为40%)”。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分标准其他(5分)项为:“其他:无”;现变更为:“其他:1、投标人项目派驻安全总监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及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没有此项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颁发的优秀水利企业得2分,没有此项不得分(提供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分标准,增加备注:“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加分项,投标人必须将相关验证资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信用档案)上传至“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扫描件设置模块”,否则不予计分。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及人员证书扫描件应与模块设置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模块设置内容为准。对上传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的电子扫描件应清晰、关键页面齐全,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加分。2、同类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元及以上的城乡供水、农村饮水工程业绩。”。3、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的业绩、奖项、证件等需评标委员会加分认证的资料均认可。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为:“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标段)村 (略) 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现变更为:“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村 (略) 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八、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项工程量清单内容变更,详见附件一。 九、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项评审程序增加:“3.3.4 评分采用记名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项目管理机构(7分):其他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造价人员、档案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次之酌情扣分。(需提供山东 (略) (略) 中相关资料证明材料,投标信息与山东 (略) (略) 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现变更为:“项目副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造价人员、档案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次之酌情扣分。(投标信息与山东 (略) (略) 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 十一、原2022年8月30日上传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的zbd格式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设置错误,须重新设置,2022年8月30日上传zbd格式招标文件作废,以2022年9月4日上传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的zbd格式招标文件为准,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文本内容已把以上十条变更内容相应修改完毕,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以新上传的zbd格式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