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现公示宁波梅山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示内容为基于现阶段设计方案的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波梅山铁路专用线
(二)项目位置: (略) 北仑区,线路自宁波枢纽既有北仑支线大碶站引出,沿既有穿山港铁路至柴桥设柴桥站,出站后往东南经岙口、跨梅山水道后至梅山港区设梅山港站。
功能定位:是梅山港对外集疏运和临港产业对外货运交流的铁路线路;是推动梅山港多式联运发展,支撑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填补梅山港区铁路运输空白,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公转铁,满足梅山港区集装箱集疏运需求,支撑“宁波舟山港”打造海铁联运示范港的需要;是加速梅山港打造宁波 (略) 东部增长极,支撑梅山港临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
(三)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电力牵引,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高)集装箱列车要求,正线数目单线。大碶至柴桥段铁路等级为Ⅱ级,速度目标值为100公里/小时;柴桥至梅山港段速度为80公里/小时。
线路长度25.538公里;其中大碶站(含)至柴桥站(不含)线路长度10.962公里,柴桥站(含)至梅山港站线路长度14.576公里。铺设有砟轨道为主,在长度超过1km的隧道及隧道群地段铺设无砟轨道。共设大碶站、柴桥站、岙口站、梅山港站四座车站,其中大碶站为接轨站,柴桥站、岙口站为会让站,梅山港站为货运站(主要办理集装箱作业)。桥梁共计11座9.478公里。隧道共计8座9.794公里。新建1座110kV柴桥牵引变电所,安装容量为2×25MVA,为户外变布置。总工期约3年。投资估算总额为*万元。
项目有涉海桥梁2座,为位于梅山岛东北侧的梅山水道特大桥和人工岛特大桥。梅山水道特大桥位于梅东大坝东侧约300米,全长1607.65米,涉海段长度为676米,拟采用72+72m钢桁梁构跨越河堤,再采用3联56+56mT构跨越深水区,浅水区采用普通简支T梁。人工岛特大桥位于梅山岛东南侧,全长1873.12米,涉海段长度为560米,采用5联3-32m无支座连续刚构方案跨越水道。2座跨海大桥土建总工期均为22个月。
(四)规划符合性:工程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2-2023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规定,符合《 (略) 铁路网规划(2011-2030)》《宁波铁路枢纽规划(2016-2030年)》《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北仑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 (略) 总体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协调。
梅山水道特大桥和人工岛特大桥2座跨海桥梁符合《 (略) 海洋主体功能区划》《 (略) 海洋功能区划》《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略) 海岛保护规划》《 (略)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略) 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一)*域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①生态环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评价范围内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为鸢和赤腹鹰;有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6种。以桥梁、路基、隧道形式式穿越陈华两汉墓葬群(区级文物保护点),穿越长度约760m,其中桥梁约10米,路基约30米,隧道约720米。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1.4公顷。②水环境: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体为芦江,为农业用水功能,水质目标III类。③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目标23处,其中幼儿园1处, (略) 2处,居民区18处、行政办公2处。④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有振动环境保护目标10处,其中居民住宅8处,行政办公2处。⑤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噪声、振动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保护目标 | 区段 | 线路里程 | 方位 | 与拟建线路位置关系(m) | 评价范围内规模(户数) | 敏感点概况 | 环境保护 目标类别 | |||||
起点 | 终点 | 水平 距离 | 高差 | 线路形式 | 楼层 | 建设年代 | 噪声 | 振动 | ||||||
1 | 北仑区 | 洋河漕 | 大碶站~柴桥站 | K174+560 | K174+580 | 右侧 | 92 | -2.7 | 路堤 | 4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2 | 北仑区 | 塔寺新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K174+540 | K174+820 | 左侧 | 84 | -2.3 | 路堤 | 14 | 1-4层 | 90年代至今 | √ | |
3 | 北仑区 | 海伦钢琴宿舍 | 大碶站~柴桥站 | K174+650 | K174+690 | 左侧 | 136 | -2.2 | 路堤 | 120个房间 | 5层 | 2009年 | √ | |
4 | 北仑区 | 横山、万湫山南路44~55号 | 大碶站~柴桥站 | K174+980 | K175+140 | 两侧 | 23 | -0.7 | 路堤 | 17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5 | 北仑区 | 牌门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0+490 | DK0+720 | 右侧 | 174 | -1.7 | 路堤 | 11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6 | 北仑区 | 杜家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1+610 | DK2+120 | 左侧 | 123 | -5.7 | 桥梁、路堤 | 161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7 | 北仑区 | 青山村、清水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1+730 | DK2+400 | 右侧 | 10 | -7.8 | 桥梁 | 411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8 | 北仑区 | 凯兴幼儿园 | 大碶站~柴桥站 | DK2+030 | DK2+100 | 右侧 | 152 | -7.8 | 桥梁 | 师生200余人 | 3层 | 2000年至今 | √ | |
9 | 北仑区 | 倪家弄 | 大碶站~柴桥站 | DK2+480 | DK2+750 | 右侧 | 110 | -6.4 | 桥梁、路堤 | 20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10 | 北仑区 | 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大碶站~柴桥站 | DK2+410 | DK2+570 | 右侧 | 38 | -9.0 | 桥梁 | 1栋办公楼 | 8层 | 2004年至今 | √ | √ |
11 | 北仑区 | 霞 (略) | 大碶站~柴桥站 | DK3+760 | DK3+800 | 左侧 | 163 | -6.6 | 路堤 | 200余人 | 2层 | 1994年始建,2014年重建 | √ | |
12 | 北仑区 | 霞 (略) | 大碶站~柴桥站 | DK5+680 | DK5+770 | 右侧 | 113 | -7.2 | 桥梁 | 180余人,床位200 | 7层 | 2021年至今 | √ | |
13 | 北仑区 | 上傅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5+690 | DK6+330 | 右侧 | 13 | -6.8 | 桥梁 | 90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14 | 北仑区 | 钟灵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9+680 | DK9+890 | 左侧 | 140 | -7.7 | 桥梁 | 11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15 | 北仑区 | 新曹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9+990 | DK10+200 | 左侧 | 91 | -8.8 | 桥梁 | 30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16 | 北仑区 | 陈胜村、后郑村 | 大碶站~柴桥站 | DK9+870 | DK10+650 | 右侧 | 37 | -7.7 | 桥梁 | 75 | 1-3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17 | 北仑区 | 水芹村 | 柴桥站~岙口站 | DK10+680 | DK10+950 | 左侧 | 159 | -11.6 | 桥梁 | 9 | 1-3层 | 90年代至今 | √ | |
18 | 北仑区 | 黄老岙 | 柴桥站~岙口站 | DK16+473 | DK16+640 | 两侧 | 29 | -4.2 | 路堤、路堑 | 30 | 1-2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19 | 北仑区 | 蕉山村 | 岙口站~梅山港站 | DK17+150 | DK17+240 | 右侧 | 143 | -10.6 | 桥梁 | 3 | 1-3层 | 90年代至今 | √ | |
20 | 北仑区 | 马盘社 | 岙口站~梅山港站 | DK18+863 | DK19+020 | 右侧 | 20 | -2.1 | 路堤 | 31 | 1-4层 | 90年代至今 | √ | √ |
21 | 北仑区 | 黎明社 | 岙口站~梅山港站 | DK20+200 | DK20+570 | 两侧 | 25 | -17.9 | 桥梁 | 35 | 1-3层 | 90年代至今 | √ | √ |
22 | 北仑区 | 梅山边防检查站、梅山引航基地 | 岙口站~梅山港站 | DK21+360 | DK21+510 | 右侧 | 34 | -15.8 | 桥梁 | 4栋办公楼 | 2-4层 | 2015年、2018年 | √ | √ |
23 | 北仑区 | 梅东村 | 岙口站~梅山港站 | DK21+920 | DK22+280 | 两侧 | 11 | -13.6 | 桥梁、路堑 | 80 | 1-4层 | 80年代至今 | √ | √ |
注:1.“水平距离”一栏表示工程拆迁后敏感点距线路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高差”一栏中负值表示敏感点地面低于轨面。2、表中距离、垂直等数据是依据现阶段设计方案确定,若环评报批前工程方案有调整,相关数据将按新方案为依据进行确定。
(二)海域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①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为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梅山水道特大桥以桥梁跨越方式通过保护区实验区;②海洋功能区3处,分别为南侧的2处农渔业区和西南侧的1处旅游休闲娱乐区,均不穿越,最近距离2.5公里;③无居民岛4个,最近3公里;④梅山港区、大榭港区、穿山港区、六横港区,航道;⑤跨海桥梁3处,最近7公里;⑥主要经济种类三场一通道,位于工程东侧,最近3公里。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 别 | 敏感目标 | 方 位 | 相对位置关系 | 保护对象及要求 |
保护区 | 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桥梁穿越 | 工程位于实验区 | 主要保护对象为蓝点马鲛,其他保护对象包括银鲳、大黄鱼、小黄鱼、黄姑鱼、棘头梅童鱼、黑鲷、花鲈、鳓、鳀、海鳗、鮻、鲻、竹节虾、脊尾白虾、秀丽白虾、三疣梭子蟹、锯缘青蟹、毛蚶、泥蚶、缢蛏、菲律宾蛤仔、坛紫菜等。保护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7月31日。 |
海洋功能区划 | 梅山旅游休闲娱乐区(A5-2) | 西南侧 | 约2.5km | 保护区域内景观资源;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 |
象山港农渔业区(A1-1) | 南侧 | 约12km | 严格保护象山港水域生态系统,防止典型生态系统的消失、破坏和退化;切实保护象山港内生物资源,不应造成滩涂湿地等生物栖息地的破坏;海水水质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 |
普陀农渔业区(B1-8) | 南侧 | 约1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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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跨海桥梁 | 梅山大桥 | 西南侧 | 约7 km | 保持桥位附近地形地貌稳定 |
春晓大桥 | 西南侧 | 约10 km | ||
在建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 | 西南侧 | 约8 km | ||
港区 | 大榭港区 | 西北侧 | 约15 km | 水动力条件及水深 |
穿山港区 | 北侧 | 约9km | ||
梅山港区 | 北侧 | 约6km | ||
六横港区 | 东侧 | 约15km | ||
航道 | 螺头水道航道 | 北侧 | 约11km | 水动力条件及水深 |
佛渡水道航道 | 东侧 | 约4km | ||
梅山港区进港航道 | 东侧 | 约5km | ||
青龙门水道航道 | 南侧 | 约7km | ||
双屿门水道航道 | 东南侧 | 约8km | ||
条帚门水道航道 | 东南侧 | 约13km | ||
无居民岛 | 扑蛇山岛 | 东南侧 | 约3km | 海洋生态环境 |
青龙山岛 | 东南侧 | 约3km | ||
死碰礁 | 东南侧 | 约3km | ||
悬礁 | 东南侧 | 约3km | ||
鱼类三场一通道 | 主要经济种类三场一通道 | 东北侧 | 与项目相对较近的黄鲫、曼氏无针乌贼“三场一通道”,位于项目的西南侧,与黄鲫最近的产卵场的两者距离约3km,与曼氏无针乌贼产卵场的两者距离约10km,与曼氏无针乌贼索饵场的两者距离约4km。 | 渔业资源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一)*域部分:
1、施工期:(1)工程施工期桥墩钻孔、路堤填筑、隧道开挖、车站修筑等工程活动,将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易诱发水土流失。(2)工程对林地、耕地、鱼塘等的占用,将使当地的农、林、水产养殖业等受到一定影响。(3)施工作业、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敏感点。(4)施工作业废水,尤其是钻孔桩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驻地排放生活污水若管理不善,可能会对周围水体水质造成影响。(5)施工作业引起扬尘污染,主要来自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以及拌和站等大临工程。(6)线路通过林地等,将对地表植被、环境景观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噪声、振动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7)跨越河流等水体时,如施工管理不善,桥梁施工可能污染水体。
2、运营期:(1)生态环境:占用部分耕地,使这部分农用地转变为交通用地,失去农业生产能力和一定的生态调节能力,施工结束后,通过清理现场、复耕等措施,逐步恢复临时占地的土地功能。工程坚持对基本农田“占一补一”的原则,可减轻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工程施工将造成永久占地内植被的永久性消失和临时用地内植被的暂时性消失。由于这些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内常见种,分布范围广,分布面积大,不会造成区域植物种类的减少,更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发生改变。本工程设置的桥梁和涵洞可满足野生动物通行要求,加上动物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2)声环境:①线路沿线主要为列车运行时引起的噪声对沿线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在未采取措施情况下,距铁路外轨30m处,近期铁路噪声贡献值为昼间54.1~66.6dB(A),夜间53.3~65.8dB(A),对照《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近期预测铁路噪声超标有13处,均为夜间超标,超标0.2~5.8dB(A)。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近期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分别为53.3~73.3dB(A)和51.8~72.7dB(A),对照相应标准,超标的有23处敏感点,其中昼间16处敏感点超标,夜间23处敏感点超标,昼夜分别超标0.1~5.8dB(A)和1.8~17.7dB(A)。②柴桥牵引变电所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分别为44.5dB(A)、37.1dB(A)、42.3dB(A)和38.5dB(A),对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区和4类区标准,可达标。
(3)振动环境:沿线10处振动敏感点,近期环境振动预测值昼、夜间均为74.4~80.5dB,对照GB 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要求“昼间80dB,夜间80dB”,预测值超过“80dB”的敏感点有1处,为青山村、清水村,超过量为0.5dB。
(4)水环境:柴桥站、岙口站、梅山港站,均为新建车站,各污染源产生的污水性质为生活污水,采用MBR+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
(5)电磁环境:根据类比,新建1座110kV柴桥牵引变电所,围墙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GSM-R基站以天线为中心沿线路方向两侧各24m、垂直线路方向各12m,垂直高度在天线架设高度至向下6m处的矩形区域可定为天线的超标区域(控制区),即超标区外辐射功率密度可满足小于8μW/cm2。
(6)环境空气:列车由电力牵引,运营期无机车废气排放;不新建锅炉,无锅炉废气排放。
(7)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少量的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类别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配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8)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隧道涌水导致水资源漏失。本工程不运送有毒有害物质,运营期基本无环境风险。
(二)海域部分:
1、施工期:(1)施工废水: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场地废水、施工船舶等将产生油污水,如未妥善处理可能对海域环境产生影响;(2)施工悬浮泥:桥梁施工平台、施工栈桥桩基施工过程将扰动海底泥沙、造成悬浮泥沙含量增加,对施工点周边局部海域水质带来影响;(3)施工噪声、施工废气、钻孔泥浆固废等可能对海域环境带来影响。(4)施工期临时施工栈桥、施工平台等钢管桩占用海床将带来底栖生物损失。(5)施工期悬浮泥沙、各类废水不慎入海等可能带来海域生物资源损失。(6)施工过程可能对区域通航带来一定影响。(7)海域施工噪声、灯光等可能对鸟类带来一定影响。
2、运营期:(1)海域水环境: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桥面维护保养、雨水冲刷,对海域影响很小。(2)废气:涉海段不设车站、服务区,运营期无废气排放。(3)噪声、振动:通行于大桥的铁路噪声、振动对海域鱼类资源影响较小。(4)海域水动力及冲淤:2座大桥桥墩前后均形成了一条长的流速减小带,主要流速减小区域集中在桥墩前后;桥墩之间海域流速总体上有所增大。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动力及冲淤对周边码头、航道等影响较小。(5)工程不会对海域沉积物环境带来影响。(6)工程大桥桩基占用海床将带来底栖生物损失。(7)桥梁建设运营对附近鸟类产生的直接影响较小。(8)工程施工和运营期严格遵循相关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的前提下,并实施生物资源修复补偿措施后,不会对保护区的主要功能造成较大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一)*域部分:
1、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噪声较大的机械采取隔声措施,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施工或安排低噪声作业。协调好车辆通行的时间,夜间运输减速缓行、禁止鸣笛。隧道爆破施工,优先采用静态爆破或机械开挖,严禁夜间爆破施工。施工营地设化粪池,车站、大临工程等施工场地排水口设施中和沉淀池、隔油池、蒸发池等。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养护及废油收集。桥梁水中墩需设钢围桶,桥梁基坑出渣不得排入水体。禁止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随意排入水体。施工现场设硬质围挡,洒水降尘。
2、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1)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铁路建设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基础〔2021〕352号),本工程外轨中心线30m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建筑全部进行功能置换或拆迁。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敏感点设置2.5m高桥梁声屏障3230.8延米,3m高路基声屏障446.2延米;③对零散居民敏感点或设置声屏障后未遮挡的零散居民住宅设置隔声窗10250m2。(2)对预测超标的青山村、清水村1处振动环境保护目标的2户敏感建筑采取功能置换措施。(3)柴桥站、岙口站、梅山港站,均为新建车站,各污染源产生的污水性质为生活污水,采用MBR+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略) 政污水管网条件。(4)GSM-R基站选址时应避免超标区域进入居民点范围。(5)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6)工程通过采取绿化措施,对恢复、改善工程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区级文物保护点陈华两汉墓葬群,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沿线进行详细的文物勘探,避免施工建设对埋藏文物的破坏。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工程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控台账,实行环境风险过程控制,形成风险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4、措施预期效果: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铁路建设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基础〔2021〕352号),本工程外轨中心线30m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建筑全部进行功能置换或拆迁。评价针对超标噪声敏感点逐一提出了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对零散分布或设置声屏障后还未达标的居民住宅设置隔声窗,措施后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维持现状或满足室内使用功能。对1处振动环境保护目标的2户实施敏感建筑功能置换措施后,沿线环境振动可达标。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采取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符合要求。
(二)海域部分:
1、施工期:(1)海域水环境:施工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混凝土拌和站废水经收集、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船舶油污水落实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2)悬浮泥控制:桥梁桩基础施工加强定位监控,钻孔在钢护筒内进行,钻孔渣上岸处置;承台周边设置防护网;(3)大气环境: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声环境:施工期间尽可能加强对噪声的控制,减少噪声对水生生物的影响。(5)固废处置:施工期桥梁钻孔泥浆应循环使用,所有泥沙和废渣必须运至岸上处理;(6)渔业资源减缓措施:海域作业避开保护鱼类的繁殖高峰期,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7)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状态正常、施工车辆交通安全;(8)工程施工期需配备相应数量的导、助航设施;(9)加强施工过程中灯光管理;(10)制定船舶溢油事故应急预案.
2、运营期:(1)运营期加强桥面清理维护;(2)针对工程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开展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修复补偿;(3)桥梁栏杆以及桥墩等采用不同于环境背景的颜色以区别于天空或者海域水体,降低发生鸟撞的可能性。桥梁的照明设备应选用Led灯,降低路灯等长时间照明设备的亮度,减少对夜间迁徙鸟类以及周边活动鸟类的吸引和干扰。(4)工程建成后,需对通道水域导助航设施、设备等进行配布;(5)加强与海域周边环境应急力量的衔接,形成联动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3、措施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海域施工废水、含油废水排放、采取海域生态修复补偿、加强施工管理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海域水质、生态环境及周边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采取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符合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 (略) 总体规划、海洋相关规划相协调。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规定。本项目工程选线合理、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及海域生态保护要求,从*域和海域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
您可通过网页http://**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后续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8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联系人:王工,电话:*;地址: (略) 海曙区航空路900号(邮编:*)。
2、环评单位:中铁第 (略) (略) ,联系人:许工;电话:*,电子邮箱:*@*63.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公示发布单位: (略) 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