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沙镇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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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平沙镇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 (略) 金湾区平沙镇沙美社区沙美六队202号 |
建设单位 | (略) 金湾区哈乐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提供 (略) 床位30张,居家养老床位200张,主要服务范围为: (略) 内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设内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施工期间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营运期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有恶臭;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营运期有生活污水、住院部废水;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营运期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