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兴义高铁站前交通枢纽综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由原来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付款方式:1、第一期付款:项目正式全面开工6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2、第二期及以后按季度付款,按每季度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支付。 变更为: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付款方式:1、第一期付款:项目正式全面开工6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2、第二期及以后按季度付款:按每季度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支付,3、竣工验收并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定稿)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转为质保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根据变更后的内容作出相应修改,具体详见修正版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变更后的内容进行相关投标事宜,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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