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保证为项目控制价的5%,其中1%为投标保证金,4%为售后服务保证金。
1、未按竞价文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1、中标企业退履约保证金时须出具“ (略) 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验收报告。
(略) 市公共资 (略) (以下称“ (略) ”) (略) 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公告日期
* 日14时25分
项目名称
笔记本电脑
招标编号
遂政采竞(2017)H013号
竞价方式
电子竞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日15时00分
定时开标时间
* 日15时30分
代理机构
(略) 市公共资 (略)
联系人及电话
李雪亭( *** )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
赵国栋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开始日期
* 日14时25分
截止日期
* 日15时30分
项目简介
笔记本电脑1台,具体参数为:ThinkPad X1 Carbon i7-6500U 8G 512SSD
商务条款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 )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方式
上门安装调试
验收
双方在货物到达并安装验收完毕在验收单签字生效
交货地点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应满足:
备注
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应按系统要求在竞价截止时间前 (略) 指定账户。
3、竞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价活动免受因竞价 (略) 为而引起的风险。
4、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通过原账户无息退还。
5、中标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满3个月后直接通过原账户无息退还。
2、在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错误等非正当理由退出竞价的;
3、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非因不可抗拒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而拒绝按照投报价格及承诺履约的;
4、与竞 (略) 商或总代理商恶意垄断货源、排挤竞价供应商的;
5、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6、未满足竞价文件要求或未按竞价文件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各竞价 (略) (略) 有因准备、参与竞价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在任何情况下, (略) 和采购人对各竞价供应商发生的上述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特别声明 :
2、竞价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总报价都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否 (略) 理。
3、竞价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该报价与采购人签订采 (略) (略) 规定的义务。
4、竞 (略) 有 (略) 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
5、 (略) 络通信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或报价上传失败、延 (略) 无关,请各竞价供应商合理把握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中标结果将在 (略) 市公 (略) (http:/ *** ) (略) 公告。
采购商品信息
自编号
产品
规格型号
品牌(制造商)
预算单价(元)
--
笔记本电脑 1(台)
--
¥14,000.00
产品描述
ThinkPad X1 Carbon i7-6500U 8G 512SSD
参数要求
采购要求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