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立伟(天津) (略) 蓄能器壳体、气液罐、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第一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第一阶段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巴克立伟(天津) (略) 蓄能器壳体、气液罐、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第一阶段)
2、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军 (略) (略)
3、建设单位:巴克立伟(天津) (略)
4、验收监测单位:津滨环科(天津)检测 (略)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巴克立伟(天津) (略) 分期投资建设,故进行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总投资800万元,旨在优化蓄能器壳体的产品性能,新增气液罐1000套/a。项目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辅助车间二埋弧焊机搬迁至原材料车间,并在原有原材料车间内增设焊接机、卷板机、切割机等设备,实现新增气液罐产品1000套/年的生产能力;在车间一内增设球头磨光机、数控车床、砂轮机等设备并将原有蓄能器壳体内表面水性漆喷涂工艺改造为粉末喷涂,在车间二样件车间内增设普通车床、铣床、磨床等设备,从而实现在不增加蓄能器壳体产品产能的情况下,优化其产品性能;对原有车间一和车间二内抛丸机的废气收集 (略) 理设施进行优化改造,在办公楼内增设综合实验室和力学实验室,并将车间一内万能电子试验机搬迁至力学实验室,同时通过购置磨样机、金相试样抛光机、磨抛机、中性盐雾试验机、电子万能试验机、台式硬度机等检测设备,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在车间一和辅助车间一内各增设1台砂轮机,用于修磨各类机加工设备刀具。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略) ),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第一阶段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本项目第一阶段无新增废水排放。企业原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略) (略) 理。
3、废气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车间一、车间二抛丸粉尘经各自引风机吸至各自 (略) 理。项目第一阶段不改变各抛丸机的工作量,只对抛丸机废气收集管道及除尘设施进行改造。(2)车间一新增砂轮机打磨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车间一大内抛丸机更换的滤筒除尘 (略) 理,尾气由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车间一新增壳体球头磨光机清理打磨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吸风口收集,汇入车间一大外抛丸机更换后的布袋除尘 (略) 理,尾气由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3)辅助车间一焊接、打磨粉尘经万向臂式集气罩收集,辅助车间二切割、焊接粉尘经切割设备设置的废气收集口和集气罩收集后,均汇入改造后的滤筒除尘 (略) 理,尾气由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原材料车间焊接烟尘经万向臂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新增滤筒除尘 (略) 理,尾气由新增1根15m高排气筒P19排放,未收集的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4)车间一原有喷涂工位设置为密封喷涂工作间,工作间密闭, (略) 设置废气收集系统,产生的有机废气 (略) 收集后汇入原有“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由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P10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 *** 烷总烃、臭气浓度;喷涂粉尘经设备上 (略) 收集后汇入粉料回收桶内,回收散落的粉末,粉料回收桶内设置过滤棉,粉尘经过滤后在喷粉间内排放,再与有机废气及异味经喷涂间的废气 (略) 收集后汇入原有“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略) 理,尾气由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P10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4、噪声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生产 (略) 理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向外传播。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第一阶段固体废物情况:①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②新增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金属屑和除尘灰,分类 (略) 区内原有的一 (略) ,定期外售 (略) 门。③新增危险废物主要为:磨床等机加工设备使用产生的废切削液;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油及盛装废油的废20L及以下塑料桶;设备擦拭及探伤过程产生的含油沾染物;使用磁粉、渗透剂、显像剂、渗透清洗剂产生的<1L空金属罐;探伤过程产生的废定影液、废显影液、废胶片;“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其中活性炭、灯管更换量不变、较原有工程不新增);使用废弃的空玻璃、塑料试剂瓶,以上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分类 (略) 区内原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略) 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7、其他
巴克立伟(天津) (略)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已针对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更新(编号为: *** 47Y001U);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在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完成备案工作( (略) 为 *** -2018-056-L)。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第一阶段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