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能源(应城)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应城新能源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华润电随州字〔2022〕1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审查及评估机构意见,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略) 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应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第673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意建设华润应城新能源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
一、项目代码:2209-*-04-01-*。项目建设单位为华润新能源(应城)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田店镇、三合镇、杨河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单机容量5000kW风机20台,总装机容量100MW,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应城龙湖风电一期110kV升压站35kV侧,同时扩建应城龙湖风电一期110kV升压站,利用已建110kV线路送出至应城变电站。本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风力发电机组接线方式为一机一变得单元接线方式,配置20台容量为5500kVA的箱式变,20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分布共为4个回路。
四、工程总投资为56095.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890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294.19万元,基本预备费 1084.0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09.33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金融机构贷款。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
六、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安全、节能、环保等相关措施,项目在未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华润应城新能源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测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安工程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它 | ||||||
说明: 请项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