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1ZL# |
项目名称: | 婺源县紫 (略) 中段1间店面招租(5年) |
标的名称: | 婺源县紫 (略) 中段1间店面招租(5年)(出租底价:10.#万元(总租金))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10-0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10-18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紫 (略) 中段1间店面招租(5年)。该店面建筑面积约151㎡,框架结构。通风采光、整体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 (略) 域交通便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
|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饶丰和评字【2021】第01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租金按年度支付,第2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赁到期前1个月交纳。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按拍卖成交价)及2000元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并由招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后的相关事宜。 4.承租方经营范围:办公写字楼。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污染物品及饮食和噪音类的行业。 5.租赁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6.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7.由招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出租后的相关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交纳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招租方将终止合同,并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 8.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应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 9.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7.(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8.【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9.【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10.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18日17时前。 11.【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12.详情咨询: (略) (略) 婺源分部 13.联系电话:0793-# #(詹先生) 14.【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5.【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时 拍卖地点: (略) 会议室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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