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千和小区北侧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补遗书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千和小区北侧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3]034号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设计图纸、设计合同中均未能体现项目内容、特征、项目规模的,必须附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现更改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中均未能体现项目内容、特征、项目规模的,必须附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删除原选址意见书“10.4条款本地块依照控规要求需配建幼儿园一所”。现重新上传选址意见书,请以本次上传的为准.3.本项目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4.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标人:仙居县乐安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 (略) (盖章)
监管单位: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日期:2023年05月15日
*41千和小区北侧安置区选址通知书(新).pdf*78补遗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