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恒博精 (略) 建设项目 | (略) 南岔县东升街1号 | 恒博精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南岔县东升街1号,占地面积为15983.56㎡。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85%。利用原东升小学学校原有构筑物作为病区楼和综合楼,新建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储物间。恒博精 (略) 设置120张床位。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 1.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收集处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均通过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南岔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震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药渣装在垃圾袋内,集中收集至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化验室固废分类收集,经高压灭菌器高温高压灭菌后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和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抽吸。化验室固废、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 (略) 区内暂存、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公告中的规定,堆放场所须采取防雨、防渗和防风的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的性质分开或混合存放。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是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