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33国道丹阳丹徒界至122省道段
2.项目性质:新建
3.基本内容: (略) 线起自现状233 国道镇江丹徒与丹 (略) ,向 (略) 交叉后折向东,沿京沪高铁南侧跨镇丹高速后 (略) , (略) 线折向南,跨九曲河,止于122省道。路线全长13.576km,其中新建段4.832km,改建段8.744km。
本项目按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断面宽度24.5~50m。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53.47hm2,临时占地28.71 hm2。工程总土石方量*.5m3;本项目共设桥梁6 座,全长1411m(含改建段),占路线总长10.39%。其中:大桥3 座,长1245m;中小桥3 座,长166m。其中改造利用桥梁4 座,桥长272m。涵洞24 道(含既有涵洞利用),其中箱涵5 道,圆管涵19 道。全线主 (略) 分离式立交,平面交 (略) 。
本项目拟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30年5月建成通车,工期约5年。项目概算投资约*万元。
二、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2ior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地址详见“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云阳街 (略) 88号
联系人:孙科
联系电话:0511-*
七、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华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025-*-5738
邮箱:*@*q.com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