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石墨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日庄镇宫家庄北150米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建设“石墨制品生产扩建项目”。于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烘干筛分车间、压片筛分车间、石墨模具车间、石墨粉车间和1#仓库、6#仓库,并将石墨模具车间扩长,建筑面积新增300m2,新增若干生产设备,可达年产特种石墨模具800t、鳞片石墨2500t、石墨粉5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需土建施工,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废气:项目石墨模具生产线机加工工序产生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鳞片石墨生产线筛分出料工序、压片工序、混料出料工序产生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5排放; 项目石墨粉生产线上料、出料工序产生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依托现有。 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83t/a。 废水: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