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 疑 人: 江西 (略)
地 址: (略) 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169号
法定代表人: 杨红
委托代理人: 谢勇 电话: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略) 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ZXGJ
采购人名称: (略) 宜州区民政局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江西 (略) :
我公司于2024年 (略) 以邮寄方式送达 (略) 宜州区殡葬管理所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XGJ)项目的质疑函。 (略) 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调查核实,经采购人同意,现回复如下:
1.针对质疑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糊不清”的回复:
(1)此项目 (略) 组织开评标程序,使用的是系统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起草的广西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
(2)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重要内容均以黑体字加粗标注。
(3)此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在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广西?河池)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4 时 00 分,在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略) 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模糊不清的书面及电话问询,且贵公司也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略) 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格式均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中采购需求完整、明确是指采购需求应全面包括供应商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满足政府所需或公共服务的全部要求,采购需求应该准确明了、规范,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所采购标的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满足政府所需或公共服务的全部要求做了准确、规范的要求。因此,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单位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2.针对质疑事项2“竞争性谈判文件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到开标的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回复:
(1)此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在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广西?河池)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4 时 00 分,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此项目公示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此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单位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3.针对质疑事项3“本次竞争性谈判在谈判环节的视频电话中要求我们一定要现场勘探,否则认为我们的设备现场放不下,认定我们的响应文件无效。此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其它供应商是否一定去了现场勘探,他们的文件是否有效。”的回复:
(1)经查谈判过程中并无要求一定要现场勘探的言论,且贵单位谈判过程中的言论也与贵单位质疑函所述言论不一致。鉴于此项目为二次采购项目,且现场设备电力安装条件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设备安装及摆放位置,为了确保采购实施进度,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此项目的设备布置的相关图纸 ,且为了便于各潜在供应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了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并明确了项目现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判定贵单位竞标无效。
(2)此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单位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4.针对质疑事项4“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设定的无效响应文件条款过多且模糊不清,有的甚至与本次采购的资质、设备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无关”的回复:
(1)此项目 (略) 组织开评标程序,使用的是系统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起草的广西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
(2)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重要内容均以黑体字加粗标注。
(3)此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在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广西?河池)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4 时 00 分,在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略) 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模糊不清的书面及电话问询,且贵公司也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略) 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格式均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此项目评审过程中至少有3家供应商通过了评审。
(5)此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贵公司所引用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单位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5.针对质疑事项5“竞争性谈判的过程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的回复:
(1)此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为此项目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且 (略) 均没有现场图纸此类材料,因此, (略) 所述存在提供不同版本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或存在单独提供某个供应商现场图纸行为的情形。
(2)此项目项目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要求,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评审专家组均按 (略)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各位评委均严格遵循竞争性谈判文件合规的开展评标工作,成交结果是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相关法规,共同作出评审。
(3)此项目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至谈判小组评标的全过程均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此项目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以及不透明的情形。
综上所述,贵单位的此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此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昕 (略)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