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 (略) 陕州区宽平银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 (略) 陕州区宽平银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陕州区宽平银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略) 陕州区店子乡 | 河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矿区面积6.9728km2,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共设5个开拓系统,总开采规模为*t/a,矿山服务年限8年(含基建期2.2年)。项目总投资9973.*元,其中环保投资516.*元。 |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剥离表土部分用于矿区内遗留废渣堆植被恢复,剩余部分堆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后期用于工业场地、废石场等生态修复。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损毁土地。闭矿期各工业场地、废石场等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全部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4个工业场地各建设1套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分别为500m3/d、30m3/d、20m3/d、20m3/d),矿井涌水经“絮凝+三级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剩余部分排入东寺家沟。外排废水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喷雾的作业方式,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抑尘;矿石暂存库、废石周转库全硬化、全密闭,库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废石场废石进行苫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设置自动冲洗装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要求后达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井下爆破时采用微差爆破,并合理设置爆破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工业场地采取将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严禁夜间运输,加强汽车维 (略) 面平整维护,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减速匀速慢行,在村庄较密集处设限速标志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井巷掘进废石部分用于各工业场地 (略) 平整,剩余堆存至废石场。开采剥离废石不出井,部分直接充填,部分对采空区进行嗣后充填。废润滑油、废机油和废变压器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