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24〕2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方案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福建省屏南县发竹坑- (略)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屏自然资〔2024〕118号),在福建省阳光矿政系统公示7天期间无异议,现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告。
附件:公告信息表
屏南县 (略) ???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公告信息表
方案编写信息 | 方案名称 | 福建省屏南县发竹坑- (略)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 | ||
编写单位 |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 编制时间 | 2024年7月 | |
评审时间 | 2024年7月22日 | 评审文号 | 屏自然资〔2024〕118号 | |
适用年限 | 34年 | 开采服务年限 | 30年(含基建期2年) | |
复垦管护年限 | 3年 | 闭坑治理年限 | 1年 | |
矿区情况 | 矿区名称 | 福建省屏南县发竹坑- (略)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 | ||
矿区位置 | 福建 (略) 下乡发竹 (略) (略) 东游镇东际 (略) | |||
矿区面积 | 1.2418平方千米 | |||
开采主矿种 | 建筑用闪长岩 | |||
综合利用 | 饰面用闪长岩、建筑用碎斑熔岩 | |||
设计生产规模 | *立方米/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