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已完成整改案件编号第1955号问题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编号: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省内编号1955,受理编号第二十七批D2HL*号。举报内容:高*安在甘南县东阳镇和平 (略) 附近的林地内毁林挖砂。
二、基本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接到转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纪委监委、县林草局、东阳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东阳镇和平村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反映的问题已查清。转办信访案件线索地点位于东阳镇和平村村部北 (略) 西侧。
1.毁林问题。2021年12月31日,林草局执法人员对这块地进行了实地测量,该地块共有2个砂坑,南侧砂坑面积0.2958公顷、北边砂坑面积0.1807公顷。经查询甘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确定地块为林地,地类为疏林地,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为和平村村委会。依据甘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环保督察第27批次受理编号D2HL*号的情况说明》,“2010年和2015年土地‘二调’影像图中显示此位置有分布不均匀的农民自用挖砂坑,中间显示并无林木,周边有零星杨树”。2021年12月31日,经询问和平村原村主任高成安、2名屯长、7名参加代表会议人员、走访群众3人再次证实2个砂坑已形成30多年了,砂坑周边有零星树木。实地核查砂坑周边的零星树木没有被破坏。为此,转办信访案件反映高*安在林地内毁林不属实。
2.挖砂问题。经查,2019年末东阳镇和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在砂坑取砂修被雨水冲毁的5 (略) 并报请东阳镇政府同意,2020年4月,和平村委会组织在林地内南侧砂坑挖砂,挖砂毁坏林地面积0.2226公顷。高成安于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和平村村主任,非违法责任人,违法责任主体为东阳镇和平村委会。
综上所述,在甘南县东阳镇和平 (略) 附近的林地内毁林不属实,但在林地内挖砂属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年1月1日进行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责任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甘林草决[2022]第1号),处以行政罚款*,于2022年3月10日送达;违法责任单位2022年3月15日在甘南县邮储银行营业部缴纳罚款。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向东阳镇和平村委会下达了《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责令和平村委会于2022年5月30日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现已恢复,已补植补造树木,已完成整改。
三、责任单位:甘南县人民政府。
四、整改目标:案件查处到位、植被恢复到位、责任追责到位。
五、完成情况:涉案地块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已补植补造树木,已完成整改。
六、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甘南县人民政府
八、联系电话:0452-*
九、联系地址:甘南镇文明大街290-1号
十、 (略) 址:http://**
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