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认本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食堂劳务服 (略) 对外承包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具备招 (略) 参与比选,比选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玉屏民族中学
(二)采购人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飞凤工业园区
(三)项目名称:玉屏民族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食堂劳务服 (略) 对外承包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是在贵州省 (略) 备案的机构,提供相关备案截屏证明;
(二)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截屏证明),近三年内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证明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于2024年7月16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玉屏民族中学。我校收到资料后将自行组织评审。
(二)比选文件送达要求
1.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2.比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五、选取确认方式
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为成交候选人,为拟合作对象签订合作协议(比选评分标准附后)。
六、其他说明
(一)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所代理项目的金额及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约定。
(二)招标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三)本次比选信息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 *老师*
玉屏民族中学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