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林业局牌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 (略) 、市、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责
1.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县管理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略) 、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县级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 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执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各乡镇、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
7. 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实行管理;负责工程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各项建设的选址、定点、划定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制定各项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组织评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重要建筑单体方案,审定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单体方案。对 (略) 规划区范围的空间资源实施调控; (略) 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略) 规划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参与县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
8. 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10.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核实。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 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 (略) 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 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与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5. 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二)林业职责
16.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17.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落实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落实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8.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
19. 组织、指导、落实全县*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落实全县*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县森林、湿地、*生野生动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20.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21. 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22. 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落实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23. 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产业发展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林业产业标准草拟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4. 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县级国有林业资产;申报和组织实施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25. 负责全县林长制的组织实施,督办县级林长、林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创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办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县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
二、办公地址
定远县长征东路与金山路交口西北角
三、联系方式
*
四、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负责人姓名
杨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