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6日1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1月20日(5个工作日),报告书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1月29日(10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 功能膜用高精无尘纸管研发及产业化 | |||
建设地点 | (略) 周庄镇周庄工业园区美联路2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 (略) 成立于2022年09月,目前租赁 (略) (略) 周庄镇周庄工业园区美联路2号的空置厂房,全厂总建筑面积7249.32m2,主要从事纸制品制造、销售。目前,根据 (略) 场需求,企业在租赁厂房内新建高强纸管、功能膜用高精无尘纸管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高强纸管50万米/年、功能膜用高精无尘纸管20万米/年。项目分二期进行,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强纸管50万米/年;二期项目建成后,年产功能膜用高精无尘纸管20万米/年。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精修打磨粉尘以及发泡废气。精修打磨粉尘分别通过15米高DA001、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地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农田灌溉。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应立即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橡胶颗粒(体育材料)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兴业路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新晨 (略) 成立于2008年10月22日,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兴业路,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跑道颗粒,年产体育跑道颗粒5000吨。该项目于 2023年 7月取得橡胶颗粒(体育材料)项目投资备案证(兴发改备[2023]236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粉尘、混炼废气、挤出、硫化、冷却废气和粉碎粉尘。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台燃气锅炉,天然气使用量为10×104m3/a。颗粒物产生速率均值为0.0119kg/h,二氧化硫产生速率均值为0.0167kg/h,氮氧化物产生速率均值为0.039kg/h,年运行时间为2400h,则天然气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0.0286t/a,SO2为0.04t/a、NOx 0.0936t/a,产生浓度为SO2 3.33mg/m3,NOx7.8mg/m3,烟尘2.38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②投料粉尘 本项目钙粉由槽罐车经固定的上料管道空输打入料仓储存,物料输送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颗粒物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物料输送工段颗粒产污系数:0.197kg/t产品,本项目钙粉年用量约为3500吨,则投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69t/a,建设单位在钙粉储罐顶部出气口设置布袋处理粉尘废气,除尘效率为99%,净化后废气经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0.007t/a,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混炼、挤出、硫化、冷却废气 在密炼机辊筒转动挤压、糅合及硫化的过程中,橡胶中会逸散出废气。本项目混炼废气、挤出、硫化、冷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并以CS2表征恶臭物质。项目混炼、挤出、硫化、冷却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3.27kg/t胶-原料,本项目三元**橡胶用量约为500t/a,则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约为1.635ta。建设单位在密炼机、硫化罐上方设置低悬集气罩收集非*烷总烃和CS2,上述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气液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15000m3/h,集气效率按90%计,处理效率按95%计,则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74t/a。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约为0.164t/a;CS2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03t/a。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CS2排放量约为0.007t/a。 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CS2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未被有效收集的非*烷总烃、CS2、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CS2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④粉碎粉尘 项目粉碎工序颗粒物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干法破碎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450g/t原料,本项目产品产量约为5000t/a,则粉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25t/a,建设单位在对粉碎机废气出口设置并联的管道收集粉尘废气,风机设计风量为10000m3/h,集气效率按90%计,颗粒物废气负压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则粉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2t/a。 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0.225t/a,该类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速率较快,且生产时车间门窗密闭,空气流通性差,绝大部分粉尘会在空气中停留短暂时间后沉降地面,逸散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无组织排放量按20%计,约为0.045t/a。 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尘灰、废包装袋,尘灰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弃活性炭、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金属制品 | |||
建设地点 | (略) 安丰镇工业园区惠安路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项目以金属板(铜、铝、铁)、钢管、钢材为原料,通过切割、热处理、折弯、焊接、机械加工等工序生产电动车刹车片、衬套、装饰板、金属柜,项目建成后年产300吨电动车刹车片、650吨衬套、450吨装饰板、600吨金属柜。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安丰镇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切割废气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排放后无组织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改性塑料制品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中兴路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总投资286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中兴路从事改性塑料制品生产。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贵州盈朗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加热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投料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其他)、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热挤出工序排放的非*烷总排放浓度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非*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特别排放限值。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为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园区大道14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21771.4平方米。 (略) (略) 戴南镇园区大道14号进行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生产。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贵州智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清洗废水其中一半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一半清洗废水每3个月排放一次,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切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为不合格不锈钢材料、金属屑、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油、污泥、生活垃圾。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汽车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略) 陈堡镇开元大道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 (略) 陈堡镇开元大道1号进行汽车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贵州智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陈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镇北河。 大气环境: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西厂区食堂油烟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东厂区食堂油烟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 2标准;抛丸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过滤式除尘器收集后经水幕除尘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为废细钢丸、废油、下脚料、废切削液、废包装桶、生活垃圾。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橡胶颗粒(体育材料)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西环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兴奥 (略) 拟将项目 (略)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西环路西侧,拟投资40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7500平方米,淘汰原厂区老旧设备,新购置硫化罐、密炼机、挤出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生产体育跑道项目橡胶颗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跑道颗粒5000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兴行审备〔2022〕378号),项目代码:2212-*-89-01-*。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硫化废气、混料挤出废气经过一套“布袋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粉碎粉尘收集后经过一套高效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CS2、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的标准,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用作农肥,远期 (略) 大垛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粉碎机、密炼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喷淋塔残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喷淋塔残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橡胶颗粒(体育材料)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兴业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恒彩 (略) (略)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兴业路西侧,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01日,主要经营范围: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等。2023年江苏恒彩 (略) 拟投资51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6500平方米,淘汰原厂区老旧设备,新购置硫化罐、密炼机、挤出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生产体育跑道项目橡胶颗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跑道颗粒6000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兴行审备〔2022〕376号),项目代码:2212-*-89-01-*。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硫化废气、混料挤出废气经过一套“布袋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粉碎粉尘收集后经过一套高效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CS2、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的标准,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用作农肥,远期 (略) 大垛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粉碎机、密炼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喷淋塔残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喷淋塔残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赵108井平台探井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官伦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为了获取溱潼凹陷的含油率,油品,尽快突破找油难关,获得未来的高产油井,尽快实现效益开发,以缓解目前泰州采油厂石油产量任务压力。泰州采油厂开展赵108 平台进行滚动勘探和油藏边界评价工作。 (略) (略) 戴南镇官伦村实施赵108井平台探井工程,设计平均单井井深3000m,探井5口。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旱厕,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工程结束后对现场及时填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探井在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扬尘以及各种车辆排气尾气等,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妥善覆盖等控制措施减小扬尘量。 声环境: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以外基本达到标准限值,钻井周期短,仅3个月,且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活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随钻工艺,处理后钻井固废暂存在岩屑棚中,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脱水处理并检测合格后,可综合利用,用做铺路、铺垫井场等。生活垃圾由施工队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落地油、废防渗膜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液用罐车收集后运至陶思庄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回注地层无排放。 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约为5个月,临时占地在占用完毕后都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速冻食品、熟制食品生产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城南路南、园区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福兴园(泰州) (略) 拟投资2500万元租赁闲置厂房, (略) 经济开发区城南路南、园区路西侧建设调味加工项目。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项目备案号为兴行审备[2023]351号,建成后年产调味骨汤5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建设单位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通入喷淋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设备清洗废水和鸡骨架、猪排骨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一 (略) 开发区洁源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胥家庄西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污泥、骨渣、生活垃圾,骨渣外售给物回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污泥统一收集后外售给江苏 (略) 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塑料管件生产 | |||
建设地点 | (略) 大邹镇工业集中区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项目拟投资10500万元,租赁厂房并购置粉碎机、造粒机、拉管机、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建设塑料管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聚*烯管8000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27日取得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详见附件2。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名环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熔融挤压废气、挤出成型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与经管道密闭收集的滤网再生废气一起由一套“多层干式过滤+RTO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排气筒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2.553mg/m3、0.4517mg/m3、0.0469mg/m3、0.0763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436kg/h、0.0077kg/h、0.0008kg/h、0.0013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熔融挤压废气、挤出成型废气、滤网再生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分别为0.1543kg/h、0.0227kg/h、0.0012kg/h、0.00004kg/h,因排放量较小,经大气扩散后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至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 (略) 大邹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大邹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D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兴盐界河。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在做好废水接管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明显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敏感点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拣杂质、清洗废渣、废料渣、废滤网、不合格品、废气过滤材料、筛分杂质、切粒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水过滤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书 | |||
公众参与 | 公参说明.pdf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纺机生产线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略)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朝阳路1号),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江苏 (略) 已建厂房建设纺机生产线项目。项目于2023年12月1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89-01-*。项目建成后年产纺机400台。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喷塑工艺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固化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未收集到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空气环境,颗粒物、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大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塘港河。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 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建设单位安全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 (略) 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碳化稻壳加工 | |||
建设地点 | (略) 戴窑镇锯家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略) 成立于2006年1月, (略) 戴窑镇锯家村。2017年2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略) 粮食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10日,公司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文号:兴环审[2017]043号)。 (略) 场发展的需要,拟投资1600万元利用工业用地2560m2,总建筑面积约1500m2,新上碳化稻壳加工项目。项目于2023年9月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309-*-89-01-*。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2#原料仓粉尘经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3#、4#原料仓粉尘经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进入SN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限值,3#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收集粉尘经喷淋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3限值。 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水作标准(表1),用于农田灌溉,不排放,待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应立即接入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市政及建设配套用气囊 | |||
建设地点 | 兴化经济开发区创汇西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略) 成立于2014年4月1日,其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建材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等。 (略) 场发展,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利用兴化经济开发区创汇西路1号的已 (略) 政及建设配套用气囊项目,项目拟购入液压机、半自动裁剪机、高频热合机等设备,通过下料、压合/粘合、充气检验、包装等工艺生产PVC气囊、橡胶气囊。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5000个PVC气囊、5000个橡胶气囊的生产规模。项目不涉及炼胶、硫化工艺,无再生橡胶生产工艺,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并取得备案证(兴行审备〔2023〕79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压合、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及异味,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城投 (略) 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车路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产业化及高线智能化(二期)绿色化节能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东兴南路 (略) 内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新增4台燃气式台车退火炉,增加现有项目热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一、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工艺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退火炉燃烧废气。 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结论,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体制。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退火炉。首先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最终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各个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综上所述,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废:本次技改项目固废不新增。 土壤、地下水:厂区内生产车间、危废库区域均需采取防渗、防漏处理,同时设置跟踪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 环境风险: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天然气火灾爆炸造成的环境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泄漏等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环境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 | |||
建设地点 | (略) 垛田街道戴家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 (略) 成立于2019年9月23日, (略) 垛田街道戴家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为塑料薄膜、塑料绳、塑料网及其他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等。 (略) 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投资613万元,租赁江苏 (略) 闲置厂房,面积13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等设备建设“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立方雨水收集模块、60万只周转箱、120万只水果筐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注塑、开模取件的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FQ-1)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烷总烃排放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要求稳定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用于农田灌溉。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环保设备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库后委托常州鑫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体育材料生产技术改造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人民西路1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鹏程 (略) , (略) 大垛镇工业园区人民西路11号,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该项目于 2022年 7月取得体育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证(兴行审备[2022]144号,年产体育跑道颗粒15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配料、密炼上端口粉尘、密炼下端口废气、挤出、压片、裁断废气、硫化、冷却废气和粉碎粉尘。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台燃气锅炉,天然气使用量为32×104m3/a。根据2020年6月2日苏州 (略) (略) 鹏程 (略) 体育材料项目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Y*),颗粒物产生速率均值为0.0024kg/h,二氧化硫产生速率均值为0.0035kg/h,氮氧化物产生速率均值为0.118kg/h,年运行时间为1500h,则天然气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0.0036t/a,SO2为0.0053t/a、NOx 0.177t/a,产生浓度为SO23mg/m3,NOx101mg/m3,烟尘2mg/m3,技改项目增加一道低氮燃烧装置,氮氧化物的处理效率为60%,处理后天然气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0036t/a,SO2为0.0053t/a、NOx 0.0708t/a,产生浓度为SO23mg/m3,NOx43mg/m3,烟尘2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②投料、配料、密炼上端口粉尘 项目配料粉尘包括小料配料粉尘、投料、配料粉尘和密炼上端口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主要粉料为钙粉,小料主要为颜料、氧化锌、促进剂和增塑剂。颗粒物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物料输送工段颗粒产污系数:0.197kg/t产品,本项目粉料总年用量为11550吨,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275t/a,建设单位在配料、投料、密炼上端口设置集气罩,经布袋处理粉尘废气,最后由DA004排放。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9%,有组织排放量为0.02t/a。 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0.2275t/a,该类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速率较快,且生产时车间门窗密闭,空气流通性差,绝大部分粉尘会在空气中停留短暂时间后沉降地面,逸散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无组织排放量按20%计,约为0.046t/a。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密炼下端口、挤出、压片、裁断、硫化、冷却废气 在密炼机辊筒转动挤压、糅合及硫化的过程中,橡胶中会逸散出废气。本项目密炼下端口、挤出、压片、裁断、硫化、冷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并以CS2表征恶臭物质。项目密炼下端口、挤出、压片、裁断、硫化、冷却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3.27kg/t胶-原料,本项目三元**橡胶用量约为1200t/a,则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约为3.924t/a。 建设单位在密炼下端口、挤出、压片、裁断废气、硫化、冷却工序上方设置低悬集气罩收集非*烷总烃和CS2,上述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15000m3/h,本工艺负压收集废气,集气效率按98%计,处理效率按95%计,则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192t/a。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约为0.078t/a;CS2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12t/a。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CS2排放量约为0.005t/a。 非*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CS2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未被有效收集的非*烷总烃、CS2、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CS2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④粉碎粉尘 项目粉碎工序颗粒物产生源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干法破碎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450g/t原料,本项目产品产量约为15000t/a,则粉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6.75t/a,建设单位在对粉碎机废气出口设置并联的管道收集粉尘废气,风机设计风量为10000m3/h,集气效率按90%计,颗粒物废气负压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则粉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61t/a。 未有效收集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0.675t/a,该类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速率较快,且生产时车间门窗密闭,空气流通性差,绝大部分粉尘会在空气中停留短暂时间后沉降地面,逸散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无组织排放量按20%计,约为0.135t/a。 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尘灰、废包装袋,尘灰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弃活性炭、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反馈邮箱:*@*63.com |
备注: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