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新丰县马头镇蔬菜粮油加工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新丰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培育服务农业的综合服务体,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6-*-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新丰县马头镇雅坑村(原雅坑小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为大米、花生油、河鱼干、蔬菜农副产品加工。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9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