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光村银滩省级土地储备项目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dzzrghj001/2022- *** 分 类:规划计划/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4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时效性:根据我市与海南省土地储 (略) 签订的《环岛高铁沿线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儋州市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儋州市负责实施253亩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将253亩土地收储为国有并划拨给省土地储 (略) 。由于土地征收 (略) 分用地无法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经与省土地储 (略) 协商同意,将剩余不能收储的 *** 亩用地调整到原253亩用地的南侧。 *** 亩用地位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 *** 平方米,园地 *** .85平方米,Ⅳ级保护林地 *** .49平方米。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将 *** 平方米乡村建设用地、 *** .85平方米园地及 *** .49平方米Ⅳ级保护林地共 *** .81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拟从无法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地块中核减 *** .34平方米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并将核减地块中的 *** .00平方米补划调整补划为Ⅳ级保护林地,以达到林地占补平衡的要求。
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符合政策要求,且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 (略) ,地块涉及占用的耕地、林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的要求,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指标均满足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项目要求。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务网(http:/ *** );建设项目现场; (略) “这里是儋州”。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 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街儋州市自然 (略) 四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空间规划科。
5、联系电话: *** 。
6、附件:光村银滩省级土地储备项目总体规划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