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G104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G104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 (略)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武清区和静海区,路段共分为五段,总长59.534公里,现状均为一级公路。
第一段为河北廊坊界(K70+465)至东马圈(K76+989),路段长6.524公里,其中:廊坊界—东马圈镇西,长度5.25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29米;东马圈镇西—东马圈镇东,长度1.269公里,横断面布置为2米(人行道)+32米(路面)+2米(人行道),路基宽36米。
第二段为永定新河大桥(K92+616)至嘉园道(K104+864),路段长12.248公里,其中:永定新河大桥—京津科技谷北,长度9.74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30米;京津科技谷北—嘉园道,长度2.50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31米(路面)+3米(人行道),路基宽37米。
第三段为静霸线(K135+644)至津神线(K150+551.006),路段长14.907公里,其中:静霸线—静海环线,长度8.933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28.5米;静海环线—津神线,长度5.97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20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53米。
第四段为津神线(K150+551.006)至团大线(K160+337.281),路段长9.786公里,其中:津神线—子牙快速路,长度1.61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16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45米;子牙快速路—团大线,长度8.17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27米。
第五段为团大线(K160+337.281)至青县界(K176+406),路段长16.069公里,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27米。本次对上述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
1、河北廊坊界—东马圈段下行,长6.524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4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永定新河—嘉园道段,长12.248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3、静霸线—津神线段上行,长14.907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5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津神线—团大线段,长9.786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进行接顺处理。
5、团大线—青县界段上行,长16.069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进行接顺处理。
对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5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6、零星路段
对廊坊界—武静线段上行一车道及三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对静霸线—津神线段下行一车道、三车道及四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7、路基排水
对排水不畅路段增设管道、收水井等排水设施。
(二)桥涵工程
沿线共8座桥梁,分别为排水渠桥、排干渠桥、纪庄子桥、运西排干渠桥、石各庄水渠桥、港团引河桥、南运河大桥、子牙河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计划工期
1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2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3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4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5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其中
1标段:包含两段,工程内容为第一段下行方向和第二段上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第一段起点为河北廊坊界(桩号K70+465),终点为东马圈(桩号K76+989),路段长6.524 公里;第二段为零星路段,起点为河北廊坊界(桩号K70+465),终点为武静线(桩号K88+379),路段长15.501 公里(不计入修复养护长度)。
2标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桥梁工程(石各庄水渠桥)修复养护:起点为永定新河大桥(桩号K92+616),终点为嘉园道(桩号K104+864),路段长12.248 公里。
3标段:包含两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桥梁工程修复养护(子牙河桥、排水渠桥):起点为静霸线(桩号K135+644),终点为津神线(桩号K150+551.006),路段长 14.907 公里,其中第一段为上行方向,第二段为零星路段即下行方向。
4标段:包含两段,第一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起点为津神线(桩号K150+551.006),终点为团大线(桩号K160+337.281),路段长 9.786 公里;第二段工程内容为上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桥梁工程修复养护(排干渠桥、港团引河桥、纪庄子桥、运西排干渠桥、南运河大桥):起点为团大线(桩号K160+337.281),终点为河北青县界(桩号K176+406),路段长 16.069 公里。
5标段:全线范围内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恢复及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桥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桥梁养护*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桥梁养护*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原则。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 个标(其中1至4标段不可兼中),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若投标人在 1至4标段中1个以上标段的排名第一名时,只推荐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②若投标人确定为1至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同时在5标段排名第一时,两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重复。如人员重复,5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人员不得重复,以此类推。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 (略) 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 (略) ;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天津分行;
账号:*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5月6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 (略) |
地 址: | (略) 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地 址: | (略) 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 人: | 刘富东 | 联系 人: | 居东红、邓雨晴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 (略) 天津分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4180 |
2023 年4月7日